云财预〔2016〕403号
省级各一级预算单位,各州(市)、县(市、区)财政局,镇雄县、宣威市、腾冲市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印发的《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财预〔2016〕143号)转发给你们。我省之前已经印发了《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云财预〔2016〕183号),现根据财政部上述规程将补充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一并遵照执行。
附件:1.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
2.云南省预决算公开工作补充实施细则
云南省财政厅
2016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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