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州旅游发展委员会是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如下:
(一)拟订全州旅游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政策,编制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德宏州旅游产业综合发展与改革的实施工作。
(二)贯彻执行中央、省有关旅游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全州旅游业管理规定;负责全州旅行社、旅游饭店、边境旅游、优秀旅游城市创建、导游队伍、旅游安全生产及特种旅游事务的管理工作。
(三)组织全州旅游资源的调查、开发和保护工作;指导全州重点旅游区域、旅游景区(点)、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负责全州旅游开发建设项目的宏观调控和管理,做好申报和评审;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旅游发展资金及其他旅游开发建设资金,引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
(四)拟订全州国内外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指导旅游节庆会展工作,负责旅游商品的开发,指导和品牌培育工作。组织、协调旅游宣传促销活动;承担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有关工作。
(五)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执行和监督检查各类旅游景区(点)、度假区及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受理旅游者投诉和行政复议。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全州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协调旅游购物品质保障单位申报、推广工作。
(六)负责全州旅游统计和旅游经济运行分析、信息发布工作。
(七)指导和开展旅游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和等级考试;指导州旅游业协会抓好旅行社、宾馆饭店、景区(点)、导游、旅游车等分会的工作。
(八)负责国际旅游节德宏组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春节、国庆假日旅游黄金周协调工作。
(九)承办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州旅游发展委员会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财政政策,确保收支平衡;厉行节约,从严从紧编制预算;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统筹安排政府财力,努力保障各项重点支出需要,把有限的财力用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28人,2016年新增编制1人《德宏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增加德宏州旅游发展委员会领导职数的批复》(德机编〔2016〕96号),2016年6月调入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8人;在编车辆4辆,2016年公务用车改革处置后实有车辆1辆;离退休人员11人(2016年新增退休1人),其中:退休11人。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州旅游发展委员会预算总收入3372.45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3372.45万元。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372.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2.45万元,占总支出的11.04%,项目支出3000万元,占总支出的88.96%。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80501款”为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80.1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及离退休经费的支出。“2160501款”为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行政运行支出265.2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的支出,“2160504款”为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旅游宣传支出30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全州各项旅游重大项目及重要航空航线直飞补助的支出。“2210201款”为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27.09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州旅游发展委员会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72.4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227.9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1.21%;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37.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16%;离退休人员工资及住房公积金支出106.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8.6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州旅游发展委员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00万元,如旅游重大重点项目建设经费、重要航空航线直飞补助经费、规划编制经费、宣传促销经费等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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