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2、负责内外资企业、私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的责任。
3、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
4、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责任,按照分工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有关商品流通、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负责全州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5、负责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6、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指导动产抵押物登记;负责股权出质登记;依法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7、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违法广告行为。
8、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负责中国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的推荐申报和本地知名商标的认定和管理;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保护。
9、负责依法开展企业信息公示工作,推动建立企业经营异常目录和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注册登记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动产抵押物登记信息、股权出质登记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10、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指导德宏州个体私营经济协会、消费者协会和广告协会办公室围绕章程规定开展工作。
11、承办德宏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2017年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要点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按照云南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的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落实《“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围绕积极营造良好的市场准入环境、市场竞争环境和市场消费环境,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竞争执法和消费维权,不断提升市场监管现代化水平,为促进全州经济发展作出新贡献。
1、深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
(1)全力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
(2)继续实施“五证合一”和“两证整合”改革,积极探索“多证合一”改革试点。
(3)继续深化“先照后证”改革。
(4)加快实施市场主体简易注销登记改革。
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1)着力加大信息归集公示和联合惩戒力度。
(2)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
(3)全面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
(4)构建无照经营查处新格局。
(5)切实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6)大力加强网络市场监管。
(7)继续加强各类市场监管。
3、持续加大消费维权工作力度,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1)建立完善消费维权工作机制。
(2)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
(3)推进12315维权服务平台效能建设。
(4)完善消费维权救助体系建设。
(5)做好“3·15”系列维权宣传活动。
4、充分履行服务发展职能,持续优化提升服务效能
(1)履行服务发展职能,大力扶持小微企业发展。
(2)积极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加强商标注册管理宣传,指导、继续推行一所一标、一所多标、一企一标、一乡一品工作举措,着力加大商标注册、商标品牌创建。
(3)大力实施广告战略。
(4)深入推进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团建工作。
5、着力加强自身建设,更加夯实改革发展基础
(1)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2)继续深化法治工商建设。
(3)着力加强基层建设。
(4)提升信息化应用能力。
(5)认真抓好《“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的贯彻落实。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指导思想
2017年,我单位部门预算编制以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厉行节约,从严从紧编制预算,控制行政运行成本,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切实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我单位在编制预算中严格按照依法理财、厉行节约、量力而行地安排各项支出,切实做到收支平衡。
(二)统筹兼顾、保障重点原则。我单位在编制预算中合理安排各项资金,确保人员工资、津补贴等基本支出,压缩一般性支出,保证市场监管等各项工作支出。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财政全供给单位。在职人员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39人,事业编制11人。在职实有5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8人。离退休人员36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34人。车辆编制20辆,实有车辆14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德宏州工商局财务总收入1005.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05.29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05.2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05.29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05.29万元(本级财力1005.29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05.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8.79万元,占总支出的87.42%,项目支出126.5万元,占总支出的12.58%。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类)-15(款)”支出,主要反映工商行政管理事务的各项支出、“208(类)-05(款)”支出,主要反映离退休人员的支出。“221(类)-02(款)”主要反映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德宏州工商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78.7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484.7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5.16%;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97.5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1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退休工资、住房公积金等)296.46元,占基本支出的33.74%。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德宏州工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6.5万元,如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开支。与上年对比减少5.24%。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对比减少8.5万元,减少27.42%。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德宏州工商局2017年没有安排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德宏州工商局2017年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家局、省局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各地州工商局到我州学习考察、各县市局人员到我局办理业务的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德宏州工商局2017年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5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17.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局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到省局开会、培训,到各县市检查指导工作、案件查办等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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