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和全省各项普遍性降费措施,进一步规范收费基金管理,近期州非税局根据省财政厅有关收费清理工作通知要求,对州本级近几年来取消和停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清理落实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回头看”。
自2013年以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含省物价部门)先后多次下发或转发有关文件,共取消、停征、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118项,停征、降标、整合政府性基金6项,涉及社保、住建、国土、交通、农业、林业、公安等30多个执收部门。州非税局对此次收费清理工作高度重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对州本级2013年以来所有取消、停征、免征和降标的收费项目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回头看”和再清理。经对照目录清单逐项梳理,州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共取消26项,停征5项,免征9项;政府性基金项目停征1项,征收标准降为零2项。
下一步,德宏非税局将根据此次再清理结果,结合2016年取消、停征、免征和降标的有关收费基金项目,会同州发改部门对2015年公布的州本级收费基金目录进行再调整,并重新公布2016年州本级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同时,根据省财政厅收费清理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对执收单位收费工作的日常监督力度,确保国家和省各项普遍性降费措施全面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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