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财政局按照中央、省委和州委的部署,于2016年9月1日召开党员干部会议,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会议指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之后的又一次党内制度创新,着力解决一些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担当、不负责等突出问题,再一次彰显了党中央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坚强信念。
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党中央意图,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将《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到实处,要把《条例》作为开展“三会一课”党规学习的内容之一,全面掌握《条例》精神实质和规定要求,深入查摆是否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隐患,是否存在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不力的隐患,是否存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的隐患,不回避矛盾、不遮掩问题,开列清单,深挖根源,抓好整改落实。全体党员干部要密切联系实际,主动查摆整改,以身作则,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带动形成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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