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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财政局

德宏州财政局2016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满意率为100%

浏览量:6919   作者:  日期:2016/12/14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方面的经费保障成为历年委员们关注的热点,有关财政的建议和提案占有较重的比例。2016年,德宏州财政局承办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25件,州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案8件,共计33件。涉及建议的人大代表41人,涉及提案的政协委员14人。由于局领导高度重视,承办科室认真负责,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满意率为100%。

第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增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建议和提案是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一种有效形式,代表人民群众的意愿,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对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工作我局一贯高度重视。一是加强领导。自收到交办任务后,局领导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州政府下发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文件,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党组书记为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办复领导小组,将每一件提案根据涉及的内容落实分解到具体的科室和承办人,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牵头协调、各科室各司其职的提案办理机制,切实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督促到人,形成了齐抓共管、分层负责的办理工作格局。二是加强宣传教育。使全局上下充分认识到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是加强与群众联系,倾听群众呼声,不断改进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坚持从快从优办理的原则,让代表、委员和人民群众满意。三是加强工作落实。在办理过程中,分管领导及时听取办理工作情况汇报,指导解决办理工作中的困难,督办工作进程,促进工作落实。四是建立办理工作责任制。将收到的建议、提案作了详细的归类、分析和研究,提出办理的初步意见,由局长亲自审阅,具体布置办理任务。建议、提案办理具体落实到人,做到专案专人专办,限期办理并执行责任追究制,确保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质量。

第二,突出重点,落实措施,创新工作方法。在承办工作中,我局严格按照规定,努力在提高质量上做文章,在规范运作上下功夫,在解决问题上求实效,突出重点,做到有的放矢。对有条件解决的积极想办法及时解决,对能马上办的及时抓好落实。不能解决的,耐心细致地向委员说明原因,向其介绍我州财政状况,多做解释工作,争取委员的理解和支持。我们不仅仅满足于提案的答复,而是注重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力求事事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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