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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农业局2016年部门预算

浏览量:12342   作者:  日期:2016/11/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现将我局经州财政批复的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德宏州农业局是综合管理全州种植业、渔业、农业机械化、乡镇企业、产业化开发等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州政府组成部门,全局由局机关及18个局属单位组成,共有干部职工372人。主要职责有以下十二项:一是起草或拟订有关种植业、渔业、农业机械化、乡镇企业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地方性规定、政策和中长期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二是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贯彻执行农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推进农业依法行政。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三是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指导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州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州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四是负责指导乡镇企业改革发展,组织开展乡镇企业统计信息工作和运行情况分析。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规划、政策,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拟订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五是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测。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六是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农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许可及监督管理。依法负责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七是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指导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州内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八是组织制定农业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指导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九是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依法管理耕地质量,发展节水农业。会同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涉外渔事纠纷,维护行政区域内水域渔业权益。负责渔船检验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十是拟订农业生态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的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村容村貌整治工作。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牵头管理外来物种。十一是负责农业贸易促进和农业经济、技术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负责实施、管理农业利用外资项目。十二是承办德宏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6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 “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终结之年,全州农业农村经济工作要实现“十一个连增”:一是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  以上;二是农牧渔业增加值增长  以上;三是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  以上;四是粮食总产量增加  以上;五是肉类总产量增加  以上;六是农产品加工产值增长  以上;七是省级以上龙头企业销售收入增长  以上;八是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增长到  以上;九是新建  个州级精品农业庄园;十是农产品出口额增长  以上。围绕上述目标,突出抓好十项重点工作:

(一)全力实施“保八争千超万”工程。我州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连续七年保持在两位数以上,增幅在全省处于前列,但由于基数低,增量差距同全省平均水平始终没有缩小。为此,州委、州政府提出了实现农民增收“保八争千超万”目标,即2014年起,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每年不低于800元,力争实现1000元,到202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1万元,实现与全省全国同步进入小康。为实现这一目标,州局对农民收入组成进行了剖析,提出了“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饮业、服务业、其它”等十项农民收入主要构成内容到2020年的具体目标任务,并由州政府制定出台了《德宏州农民增收工程活动方案》及具体的考核办法,对各县市农民增收工作进行科学、客观、全面的考核。

(二)毫不动摇抓好粮食生产。德宏作为全省唯一粮食净调出州(市),我们要继续巩固这一优势地位不动摇,认真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确保粮食安全的要求,全面启动粮油百亿元工程建设,坚决做到稳面积、提单产、增总产、保质量、创效益,着力推进边关粮仓建设。2016年,将继续制定好粮食丰产计划,落实好增产奖励政策措施,鼓励和调动好粮农积极性,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230万亩以上;完成片粮食高产创建,确保粮食总产增加万吨。进一步优化粮食种植结构,加大贡米、优质高产玉米种植力度,加快水稻优质化、贡米产业化发展步伐,加大饲料粮、蔬菜粮发展力度,提升粮食效益。加大粮食的转化利用力度,在优质米上加快精深加工的研发步伐,打造具有德宏特色的系列优质米产品,延伸产业链,提升产品加工值,增加种粮农民收益;在玉米上加快向饲料粮的转化步伐,既提升效益,又促进畜牧产业发展。在生产流通消费全程推广节粮减损设施和技术,厉行节约粮食,反对铺张浪费,营造全社会勤俭节约良好风尚。

(三)积极做强做大特色经作。坚持“扶持龙头带产业、围绕产业建基地、适应需求推品种、注重效益强加工、打响品牌拓市场”的工作思路,大力推进优势特色经作向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方向发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增效。在传统优势产业上,加快中低产甘蔗、茶叶、橡胶的提质增效步伐,充分利用已建成的中国普洱茶博物馆影响力,加大“德茶飘香”推介力度,提升“德茶”品牌的市场竞争力;突出德宏胶—咖、胶—茶、胶—禽等立体建设模式,积极推进环境友好型生态胶园建设,整合培育橡胶龙头企业,促进全州橡胶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狠抓甘蔗种植和宿根蔗管理,确保全州植蔗面积稳定在90万亩以上和州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扎实推进蔗糖产业振兴3年行动计划,把蔗糖产业打造成我州农业产业化发展优势产业集群。在优势特色产业上,按照优胜劣汰的原则,以“走特色路、打德宏牌”的要求优先发展烟草产业,全面实施“三步走发展战略”,坚定不移完成好州委、州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继续实施菜篮子工程建设,在高山夏秋蔬菜基地建设上下功夫,进一步丰富城乡居民菜篮子内容,有效抑制菜价,不断拓展和丰富我州特色产业的外延和内涵。同时,坚持“总体规划不动摇,突出重点分层推”的原则,继续推进以咖啡、坚果、核桃、柠檬为重点的生物特色产业原料基地建设,促进我州特色产业的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进一步做强做大冬季农业开发,将冬季农业开发面积始终保持在120万亩以上,冬农开发效益力争早日突破25亿元。

(四)努力做优淡水渔业。德宏淡水渔业的优势在于丰富的水资源和立体气候条件,增长点在于突出“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为此,我们要以“人无我有”的土著鱼和“人有我优”的罗非鱼为重点,加快渔业产业化开发步伐,打造养殖、加工、市场产业链,提高渔业养殖效益。推进水产苗种基地建设和大宗水产品标准化养殖,满足城乡居民水产品需求。科学编制库区渔业发展规划,大力推进库区生态养殖,使渔业成为库区居民的一项富民产业。落实好生态补偿政策,科学实施增殖放流,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加强渔政执法,开展好江河禁渔专项行动。使我州人均渔业产值排名全省第三的优势继续得到巩固并提升。

(五)加快推进开放农业。德宏作为农业州,在全面实施桥头堡黄金口岸、瑞丽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孟中缅印经济走廊、南丝绸之路、大通道等重大建设过程中,农业的先行、先试尤为重要。近年来,加快推进中缅现代农业合作示范区建设成为州委、州政府对外交流合作工作最为重视的内容之一。为此,我们将从发挥好中缅综合农业示范园项目作用,以中缅农业示范园(区)建设为平台深化中缅农业合作;发挥好农业龙头企业带动作用,以企业为主体深化中缅农业合作;发挥农业科技优势,以交流培训为主体深化中缅农业合作等三个方面来重点推进中缅农业合作。在边境县市按照“深化合作、探索创新,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统筹规划、分期推进,保护环境、互利共赢”的原则,加快推进中缅现代农业合作示范区建设,打造中缅“现代农业科学技术示范、优势特色农业示范、以休闲观光旅游为主导的乡村服务业示范、特色农业产品精深加工示范、种养加循环生态农业示范、现代农业物流及配套服务业示范、现代农业综合示范”等农业合作项目。同时加大“请进来”力度,建立高原特色农业招商引资项目库,吸引国内外的大企业、大集团进入我州开发高原特色农业。

(六)强化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组织形式、经营规模、市场导向、产品认证、品牌建设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代表了农村先进生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事关未来“谁来种地”和国家粮食安全的问题,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核心。我们要从三个方面强化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一方面,大力发展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加大对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主培训力度,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另一方面,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充分发挥其重要市场主体的作用,集中力量,争取2至3年内实现村村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目标。再一方面,加快培育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引导龙头企业向优势农产品产区聚集,推动形成龙头企业集群。支持龙头企业打造核心竞争力,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引导发展“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组织经营方式,增强带动能力。

(七)加快庄园经济发展步伐。发展庄园经济是推动农业经营方式创新的重大举措,各级各部门要将之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重点,积极探索农业与二、三产业相融合的发展路子,按照“六有”要求,因地制宜认真研究、认真谋划,切实整合产业基地、农业园区、种养大户和龙头企业资源,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益运作,努力打造一批精品农业庄园。2016年,要加大力度建设好芒市后谷咖啡、盈江迪思坚果、瑞丽红瑞柠檬3个省级农业庄园,同时重点打造好10个州级农业庄园。

(八)着力加快农业信息化建设。农业信息化是现代农业的标志,在发展壮大州级以上龙头企业、加快推进农产品标准化建设和农产品品牌建设的基础上,更加倚重电商模式,积极发展农业电子商务,突破在线宣传营销,实现由在地农业、在场农业、在版农业向在线农业跃升,提升我州农业竞争力、影响力、吸引力、辐射力、带动力。

(九)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央农村工作会指出,“能不能在食品安全上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食品安全源头在农产品,基础在农业,必须正本清源,首先把农产品质量抓好。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环节,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当前,我州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较好,但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决不能掉以轻心,我们必须按照中央“四个最严”的要求,在“产”出来、“管”出来上下功夫,确保人民群众餐桌安全。在“产”出来上,必须强化源头治理,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坚决查处国家明令禁止的投入品在德宏生产、销售、使用行为;在“管”出来上,必须健全完善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通过加强德宏高原特色农业标准化生产、重点产品风险监测预警、食品追溯体系建设,多措并举强化质量监管措施,打造“放心德宏”、“健康德宏”、“品质德宏”,将德宏建成全省乃至全国知名的食品安全“放心州”。

(十)切实加强队伍建设。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实施办法,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农业系统自身建设,为高原特色农业跨越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一是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提高认识,跟上形势,透彻学习,抓好落实。带头履行好“一岗双责”,绝不麻痹大意,放松法纪约束。认真汲取近期的一些教训,牢牢把项目管理与争取资金投入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健全落实项目立项、评审、实施、验收、资金管理等各项制度,构建起靠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靠制度管权的长效机制。二是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充分发挥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作用,继续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群众观念,弘扬优良作风,解决突出问题,保持清廉本色,使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建立健全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绩的措施,严防“四风”反弹,以更好的工作作风和精神面貌推动农业农村经济改革和发展。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及州委、州政府有关部署和要求,2016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依据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的总体要求和公共财政理念,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管理,强化财政专项资金和项目资金管理,为实现年初的各项目标任务提供强有力的财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依法理财原则。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要求,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行为。编制预算时做到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体现国家和我市有关方针政策。

2.真实可靠原则。部门预算数据要真实准确。

3.完整统一原则。要涵盖各项收支,做到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4.收支平衡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严格执行增收节支、理性节约的各项规定,坚持量力而行、统筹兼顾,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三)编制方法

1、收入预算的编制。根据历年收入情况和下一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测算本部门取得的各项收入来源。收入预算按收入类别逐项测算、编制,其中部门自行组织的行政性收费预算外收入,列明具体的单位和项目。
   2、基本支出预算的编制。根据国家现有的经费政策和规定测算本部门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按照预算年度所有因素和事项,分别轻重缓急测算每一级科目支出需求。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和社会保障费等。人员经费预算应按机构编制主管部门批准的人员编制内的实有人数和国家规定的工资、津贴、补贴标准测算。
公用经费包括公务费、小型设备购置费和修缮费、业务费和业务招待费等。根据现有的公共资源情况和业务工作性质,按照财政部核定的公用经费单项定额标准和调整系数测算、编制。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2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28人;在编实有车辆15辆。离退休人员55人,其中:离休4人,退休51人。

四、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州农业局预算总收入2029.41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2029.41万元。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029.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9.41万元,占总支出的50%,项目支出1000万元,占总支出的5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8类05款”支出333.66万元,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和福利费的支出。“213类01款”农业支出1635.24万元。其中:1、行政运行费635.24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的工资和福利费与商品和服务费支出;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5万元。主要用于承担州政府职能挂牌七个办公室业务工作经费20万元、全州农民工培训转移输出业务工作经费5万元;3、技术推广205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牧业发展10万元,全州冬季农业开发专项经费80万元,全州大春粮食生产专项经费80万元,全州农业机械化推广专项经费15万元,中缅农业交流合作专项经费20万元;4、农产品质量安全40万元,主要用于全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农残检测专项经费40万元;5、执法监管10万元,主要用于全州种子管理、备荒储备及执法业务工作经费;6、农业组织化与农业产业化经营170万元,主要用于茶叶产业化发展扶持30万元,贡米产业化发展扶持30万元;畜牧产业发展20万元;生物特色产业发展30万元;烟草产业发展20万元;全州退耕还林工作经费10万元;蔗糖产业发展经费30万元;7、农业行业业务管理55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土地确权费。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行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29.4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1%。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行政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00万元,如全州大春粮食生产、全州冬季农业开发、全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建设等开支。与上年的430万元,增加570万元。增加的原因是:2016年增加了一个项目(农村土地确权经费550万元)。           

德宏州农业局

2016年2月19日

  [附件: 德宏州农业局2016年部门预算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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