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财政局

德宏州人民检察院2015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6599   作者:  日期:2016/9/20

一、主要职能

主要对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接受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依法对贪污案、贿赂案、侵犯公民民主权利案、渎职案及国家机关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进行侦查,领导全州县市人民检察院的侦查工作。领导全州县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对国家机关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负责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法制宣传。规划和指导全州检察机关的财务装备工作,指导全州检察机关检察技术信息工作等由检察机关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5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09人(行政工勤7人),在编实有车辆32辆。退休人员37人。

三、部门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15年德宏州检察院决算总收入3997.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88.83万元,占总收入的90%;上级补助收入408.61万元,占总收入的10%。

     (二)支出情况

部门决算总支出3443.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65.70万元,占总支出的63%;项目支出1277.89万元,占总支出的37%。

1、基本支出情况。2015年用于机关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65.70万元,比上年增加519.97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和办公设备购置等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39%;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4%;退休费和个人补助占基本支出的16%;其他占支出的11%。

2、项目支出情况。2015年用于单位完成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77.89万元。比去年增加892.22万元,主要是用于两房建设经费支出1119.18万元,占支出的88%。其他办案经费支出158.71万元,占支出的12%。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德宏州人民检察院2015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43.59万元,占本年的全部支出。比去年支出增加1412.19万元,主要原因是两房建设和工资支出增加。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0.49万元,主要用于年终考评奖励,占支出的4%。

(二)公共安全支出2954.80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办案业务费支出、业务装备经费支出、两房建设经费支出等其他支出,占支出的86%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4.5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支出,占支出的8%

(四)医疗保障支出0.63万元。

(五)住房保障支出76.83万元,住房公积金占支出的2%。

五、“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州人民检察院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总额44.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6.5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没有。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83.6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4年购置了一辆警车(囚车),价值26.79万元,公务接待费也下降。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购置公务用车32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6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6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68.9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4年购囚车一辆,燃料费也下降。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单位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75批次460人,公务接待费支出16.55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14.76万。主要是接待人数减少,节约开支,反对浪费。

  [附件: 德宏州人民检察院2015年度部门决算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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