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德宏州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州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2016年8月30日在德宏州第十四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会议上
德宏州财政局局长 雪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受州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州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作德宏州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以及由于2016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规模,需对2016年州本级财政预算进行相应调整的报告。
一、2016年省级下达德宏州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额度和调整州本级财政预算的主要情况
经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核批准,省财政厅核定我州2016年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50000万元,其中包含扶贫开发债务限额14000万元,由地方政府承担偿债责任的中央转贷地方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1600万元(以下简称外债转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云财预〔2016〕150号)规定,各地新增地方政府债务安排使用方案要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同时将安排方案上报省财政厅。现将德宏州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州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提请州人大常委会审查。
二、德宏州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州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一)新增债务资金安排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各州市要根据省委、省政府及省人大审查批准确定的重点方向,将新增债务资金重点用于五大基础设施网络、扶贫开发、棚户区改造等关系全省和区域发展的瓶颈短板项目。扶贫开发债务资金重点用于支持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外债转贷资金要按照批准的外债转贷规定用途使用”的要求,结合我州实际情况,对新增债务额度作如下安排:
1.州本级新增债务额度项目安排
州本级安排14532万元,占2016年我州新增债务的29.1%。
(1)德宏芒市机场跑道延长及附属设施建设资金4500万元。
(2)大理至瑞丽铁路德宏段建设资金10000万元。
(3)外债转贷(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云南省农村综合发展项目”)32万元。
2、转贷县市新增债务额度安排
转贷安排县市新增债务额度35468万元(含扶贫转贷14000万元和外债转贷1568万元),占2016年我州新增债务的70.9%。2016年转贷各县市新增债务额度为芒市16345万元 、梁河县6273万元、盈江县3850万元、陇川县9000万元。县市新增债务限额,由县市人民政府依法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批。
(二)州级和州本级政府债务限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有关规定,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省财政厅核定我州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190.2亿元。按照以上政府债务安排方案,州级和州本级政府债务限额情况为:
1.州级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1902035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067842万元,专项债券834193万元),其中2015年政府债务限额1852035万元,当年新增债务限额50000万元。
2.州本级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216891万元(全部为一般债券),其中2015年政府债务限额202359万元,当年新增债务限额14532万元。
(三)州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由于新增政府债务规模,需要作出预算收支的调整, 2016年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债务转贷收入增加1453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增加14532万元,具体是:增加农林水支出预算32万元, 增加交通运输支出预算14500万元。
三、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政府债务管理
(一)规范使用新增政府债务资金。加强债券资金管理,及时把资金安排情况通知州级相关部门,根据项目进度拨付债券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对转贷各县市的新增债务资金,督促各县市要根据州政府确定的使用方向,结合实际,及时提出安排建议,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审查批准,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严禁截留、挤占、挪用。
(二)切实履行还款责任。厚植财源建设、持续打牢财政增收基础,大力争取上级支持,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加强风险管控,结合州本级财力情况,提前谋划,统筹安排还款来源,同时严格督促各县市认真落实还款资金来源,履行还款责任,确保地方政府债务资金按期偿还,切实维护州政府的举债信誉。
(三)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各项规定,加强对债务资金的管理,提高债务资金的使用效益,将地方政府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机制,严格控制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切实做好政府债务管理工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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