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促进公路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及《德宏州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16年农村公路省级养护工程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近日,德宏州财政局下达各县市2016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省级补助资金2825万元,涉及列养农村公路7114.67公里。其中,芒市845万元,列养农村公路2388.75公里;梁河县405万元,列养农村公路953.295公里;盈江县642万元,列养农村公路1663.1公里;陇川县574万元,列养农村公路1517.32公里;瑞丽市272万元,列养农村公路592公里。所谓农村公路是指纳入农村公路规划,并按照公路工程计划技术标准修建的县道、乡道、村道及其所属设施,包括经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定并纳入统计年报里程的农村公路。
《农村公路养护办法》规定,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应当实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禁止截留、挤占或挪用,使用情况接受审计、财政等部门的审计和监督检查。州财政局要求各县市要加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管理,坚持统筹安排、专款专用、强化监督。资金的及时下达,对提升我州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和管理,确保农村公路状况完好、安全、畅通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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