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财政局

2015年德宏财政重点保障民生全面推动各项社会事业发展

浏览量:2583   作者:  日期:2016/7/6

一是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2015年全州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53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城乡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金、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金;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兑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二是提高医疗卫生保障水平。2015年全州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1106万元。主要用于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巩固和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完善重特大疾病保障和疾病应急救助机制;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标准化建设。

三是积极做好失业保险稳定岗位促进就业工作,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稳定岗位促进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文件,我州下发了《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宏州财政局关于失业保险缴费率下调的通知》(规定从2015年3月1日起,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3%下调为2%(其中单位缴费率1.4%,个人缴费率0.6%),并要求做好个人缴费率下调后的清算工作。

四是推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2015年全州住房保障支出45003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抗震安居工程等建设。其中州级从本级房地产业税收、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计提安排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758.5万元。当年全州完成城市、林区、垦区棚户区改造3223户,建设公共租赁住房105套,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500户,有效促进我州城乡生态和人居环境全面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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