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关于赵云山等二十四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德委〔2016〕147号)文件精神,经2016年6月7日州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赵云山 兼任州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州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
左正永 兼任州政府驻昆办主任;
刘桢梅 兼任州能源局局长、州粮食局局长;
雪 琳 兼任州金融办主任;
李永海 任州商务局副局长(保留正处级);
吕泽霆 兼任州政府法律顾问室主任、行政调解办公室主任;
王 猛 兼任州政府法律顾问室副主任、行政调解办公室副主任;
洪 德 任州工信委副主任,免去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职务;
郑 瑜 任州教育局副局长;
杨朝恩 任州民宗局副局长、宗教事务管理办公室主任;
赵卫平 任州司法局副局长,免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寸守在 任州林业局副局长;
赵克平 任州商务局副局长;
管有成 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龚明海 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州民宗局副局长、宗教事务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卢振伟 任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免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沙振东 任州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州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毛 晓 免去州能源局局长、州粮食局局长职务;
韩 锦 免去州民宗局副局长职务;
杨立刚 免去州金融办主任职务,保留正处级;
思 伟 免去州商务局副局长兼州口岸办主任职务,保留正处级;
张云华 免去州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谭新贵 免去州林业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副处级;
李志坚 免去州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保留副处级。
德宏州人民政府
201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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