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小水电项目是解决部分地区农村用电问题、开发清洁可再生能源的重要举措,德宏州财政局积极支持农村小水电项目建设工作,认真研究和把握农村小水电项目投资政策,加强与上级部门和发改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全力协调配合有关单位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和资金拨付监管工作。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5年农村小水电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及省级配套资金的通知》和《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德宏州水利局关于下达我州2015年农村小水电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级配套投资计划的通知》,近日,德宏州财政局及时下达中央基建投资预算1543万元,省级配套资金772万元,专项用于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及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建设。其中,芒市团结电站中央基建投资408万元,省级配套资金204万元;盈江县新寨河电站中央基建投资846万元,省级配套资金426万元;陇川县护国电站中央基建投资289万元,省级配套资金145万元。
州财政局要求相关县市要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设立专门账户,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加强跟踪问效,确保资金用到实处,确保项目效益得到充分发挥。项目建成后,可有效巩固退耕还林和天然保护成果,对保护生态环境、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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