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部署要求,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需经营方式参与我州经济社会建设,德宏州财政局高度重视,积极规范推广和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工作,把PPP的推广运用工作列入了2015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为重点,推动城市建设融资机制改革,拓宽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融资渠道。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做好政策宣传。积极参加了州政府组织的基础设施PPP模式专题讲座。根据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州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相关工作,州财政局相关科室参加了全省财政系统政府和社会本合作专题培训班,培训内容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基本理论与政策、工作流程,以及PPP工作重点、项目操作实践和案例等。
二是统一思想,组建机构。把思想统一到推广运用PPP模式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财政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创新政府管理模式、化解政府债务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财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主动作为,克服等待观望、被动保守思想,积极组织做好本区域内PPP项目的筛选评估、汇总报送工作,使推广运用PPP模式健康有序发展。组建州财政局内部PPP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拟定了《德宏州财政局关于成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工作里领导小组的通知》,并向州政府建议设立州PPP工作项目领导小组,为项目顺利推进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下一步将根据财政部实施方案、操作指南等,结合我州实际,会同人行德宏中心支行、州住建局、州发改委出台关于推广应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融资模式的实施方案上报州政府审定。
三是收集储备一批项目。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报送2015年度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通知》要求,州、县级财政部门会同建、交通、环保、教育、卫生、民政等职能部门,在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和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存量公共资产中筛选拟采用PPP模式的项目,编制当地PPP项目计划报送省财政厅。要突出重点,坚持存量项目为主,从存量项目入手,认真甄别项目属性,尽量将符合条件的项目转化为PPP模式,化解政府债务压力。项目范围包括供水、供热、供气、供电、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停车场、地下综合管廊、道路桥梁、轨道交通、机场与港口、综合文化体育设施、环境治理、旅游景观、节能环保、教育、医疗和养老服务、社区服务、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水利工程等。项目条件包括具有公益性和准公益性特征;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及行业发展规划要求;新建设项目须已按规定程序做好立项、可行性研究等项目前期工作;项目需求长期稳定,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期限原则上不低于10年;能建立清晰的风险分担机制,能实现全生命周期的绩效管理;符合PPP模式“物有所值”的要求;PPP项目应进行政府方的股权投资、运营补贴、风险承担、配套投入等财政支出责任的识别测算,结合本级财力状况、收支结构、债务水平等因素,确保本级财政的可承受力和中长期可持续性;对拟改造的存量项目要求产权关系清晰明确;PPP项目不包括采用建设-移交(BT)方式的项目。我州按照相关要求,请县级财政部门于5月18日以前,将5个县、市的16个PPP项目存入州级项目库,并填写《云南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情况汇总表(2015年度)》,及时上报省对口处室,由省财政厅金融处联合有关处室对上报项目进行评估筛选。
返回首页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