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财监〔2014〕91号
德宏州财政局关于对2014年度
州级会计监督检查情况公示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云财监〔2014〕11号)精神,德宏州财政局于2014年4月至8月开展了州级会计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
德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德宏州妇幼保健院、德宏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云南德宏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检查范围:对被检查单位2013年度财务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延伸到以前年度。
检查重点:被检查单位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财政资金的投入管理使用和是否私设“小金库”等情况。
三、检查结果
通过检查组实地检查相关会计资料,部分单位存在非税收入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未按规定发放人员经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和会计基础工作不够规范等问题。
四、处理处罚情况
德宏州财政局给予德宏州妇幼保健院、德宏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警告,并要求单位对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
德宏州财政局
201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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