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财政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科工作职能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指导全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二、负责研究制定全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办法;
三、承担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产权登记、纠纷调处、资产评估、资产清查和资产报告等管理工作;
四、对州级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管理及州本级经营性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事项进行审批;
五、负责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协调中介机构对州级国有资产进行评估、拍卖,根据相关规定对国有资产处置提出意见;
六、负责对全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系统提出技术要求;
七、负责对全州各县市(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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