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决策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规定和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决定举行《德宏州财政局对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公开处置》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根据《德宏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方案》(德办发【
二、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听证代表名额为15人。
1.本州年满18周岁,居住在芒市地区或者关注州财政局对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公开处置问题的公民均可参加报名,将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 其中:本州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3至5人。
3.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州土地局、州建设局、州农业局推荐,州政府法制局、州财政局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20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三、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芒市地区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德宏传媒集团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报名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表附后)。报名信函寄至潞西市勇罕街10号德宏州财政局,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报名传真0692- 2120593;网上报名请发至邮箱dhxwh333@126.com。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11月4日18:00。
四、听证会参会通知
州财政局将于2010年11月5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德宏州电子政务门户网站、德宏州政府法制网站刊登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将《德宏州财政局对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公开处置》(听证稿)等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德宏州财政局 郗卫华 0692-2120593
德宏州财政局
二○一0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
《德宏州财政局对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公开处置》
听证会报名表
|
姓 名 |
||
|
性 别 |
||
|
年 龄 |
||
|
民 族 |
||
|
职 业 |
||
|
文化程度 |
||
|
公民身份号码 |
||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
通信地址 |
||
|
邮政编码 |
||
|
联系电话 |
手机 |
座机 |
|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注明身份所属机关) |
||
|
报名参会理由 |
||
返回首页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