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德宏州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建设工作,现采用公开选取方式确定项目设计服务机构,欢迎符合资格的机构报名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德宏州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2.项目预算:290万元。
2.设计服务预算金额:64000元(人民币大写:陆万肆仟元整)。
3.设计服务最高限价:64000元(人民币大写:陆万肆仟元整)。
4.建设地点:芒市芒罕路30号,现德宏州应急管理局院内。
5.建设内容和规模:
计划在德宏州应急管理局内部新建一栋建筑面积450平方米的德宏州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升工程,具体包括土建工程、钢结构工程、强弱电工程、给排水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基地所属区域交通便利。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项目用地形状为矩形,地势平坦。
6.资金来源:全部由建设单位自筹。
二、服务内容
完成本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深化设计及后续服务,根据工程设计的要求,进行总体规划设计并实施工程监督。实行监理制,以控制工程投资、工期和质量。配合完成工程设计有关报批、审批工作,完成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制作,配合招标人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完成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等后续跟踪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1.规划设计:结合场地分析结果,采用先进的计算机辅助设计(CAD)技术进行场所总体规划设计。确定控制室、机房、会室、指挥大厅、休息室、值班室、卫生间的布局。
2.方案评估与优化建立设计方案的评估指标体系,从安全性、可行性、服务能力、经济性等方面对设计方案进行评估。
根据评估结果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调整,形成最终的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应急避难场所整体设计成果。
3.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及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的标准及规范(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设计、材料、环保、防火、节能、绿色建筑等)设计图纸需通过审图机构审批;其他专项设计、审查等需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并对所提供的设计成果负终身质量责任。
4.质量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设计规范和国家批准的建设标准;尽量采用标准化设计,积极推广应用“可靠性设计方法*结构优化设计方法”等现代设计方法;注意因地制宜,就地取材,节省建设资金,在切实满足建筑功能要求的同时,千方百计地节约投资、节约各种资源,缩短建设工期;积极采用技术上更加先进、经济上更加合理的新结构、新材料。
5.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
设计任务书出具后40个日历天内完成设计方案编制,出具相关施工图设计等设计成果文件,并向甲方提交设计征求意见稿,由甲方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并出具意见。乙方应依据所得意见对设计进行修改完善,不断优化调整,直至提交的成果顺利通过最终验收。
6.服务地点:芒市芒罕路30号。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服务机构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建筑师及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服务机构须有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不低于两个。
四、服务机构需提供的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若服务机构是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②若服务机构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若服务机构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法定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服务机构满足下列任一要求:①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③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或者提供承诺函;
3.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①服务机构须提供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新成立不满1个月的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服务机构须提供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新成立不满1个月的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机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服务机构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服务机构,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服务机构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8..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复印件;
9.提供负责人注册建筑师及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10.服务机构须提供至少两个业绩(业绩是指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11.报价声明文件。
12.服务机构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请各服务机构认真填写,要求填写工整、清晰,并加盖公章,涂改和无单位公章视同无效。将以上文件(纸质版)于2025年8月27日17时30分前密封送至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委托人不予受理。
五、选取标准
委托人根据服务机构的资格条件、勘察负责人资历、公司业绩、信誉等综合情况选取三家服务机构进行报价。
六、联系方式
委托人:德宏州应急管理局
地 址:云南省德宏州芒市芒罕路30号德宏州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黄华颖
电 话:0692—399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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