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应急管理局

招聘公告‖德宏州应急管理局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

浏览量:3736   作者:  日期:2025/6/25

一、招聘信息

经德宏州人社局研究决定,同意德宏州应急管理局安置1个公益性岗位,现将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公布如下:

招聘岗位:办公室工作

薪资待遇:3120元/月

岗位要求: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乱纪行为;

3.专科以上学历;

4.能熟练操作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及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5.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工作地点:德宏州应急管理局(芒市芒罕路30号)

联系人:陈晓倩 0692-3990510

邮箱:1937342442@qq.com。

二、公益性岗位相关介绍

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设置:公益性岗位开发设置坚持“托底线、救急难、临时性”属性,遵循“按需设岗、以岗定人、总量控制”的原则,综合考虑本地区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需求、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和就业补助资金承受能力,科学合理确定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规模和类别。

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范围包括:办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以上七类人员统称为“就业困难人员”)

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期限一般不超过36个月,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续至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时的年龄为准)。安置人员补贴期满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经本人申请可再次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进行二次安置,同一人员累计安置次数不超过2次;公益性岗位二次安置优先安置退出后难以市场化就业的大龄(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具备相应劳动能力且符合岗位要求的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

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流程: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按照公布信息、报名申请、资格审核、安置公示、就业登记社保参保地流程进行。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要通过媒体、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发布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注明薪酬待遇、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工作地点等内容,公告期不少于15日。根据本地就业困难人员申请条件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推荐等情况,合理确定城镇公益性岗位拟招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和劳动用工备案。

三、公益性岗位公示及报名方式

提供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的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录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推荐的就业困难人员。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推荐的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单位已同意招用的,上岗前连续3次拒绝上岗;或2次因个人主观原因与用人单除劳动合同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不再主动提供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援助。

持有《就业创业证》、身份证到德宏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德宏州政务服务大厅A2区14号窗口,联系人:刘云丽,电话:2272733)审核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信息,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人员,统一到现居住地所在社区领取《公益性岗位就业报名登记表》经社区工作人员审核确定就业困难人员范围并在社区公示后,将登记表交至德宏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德宏州政务服务大厅A2区14号窗口),岗位具体工作和单位联系人咨询。

 

 

德宏州应急管理局

2025年6月24日

 

文章来源:德宏州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