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
你委提出的《关于加强乡(镇)应急救援工作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19年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后,德宏州高度重视基层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作,充实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加强队伍培训、演练和装备配备,不断提高基层应急救援能力。
一是2020年至2023年,全州通过笔试加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公开招聘63名专职消防员,不断充实乡(镇)政府综合专职消防救援人才队伍。全州共有政府专职消防队员334人。
二是2023年7月24日—28日,举办德宏州应急处突实战化专题培训班,围绕提高基层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能力自然灾害事故案例警示、突发事件防范应对与应急预案制定等内容,全覆盖培训各县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不断提升基层领导干部应急处突实战化能力。同时,《德宏州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将应急管理知识培训纳入到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持续抓好基层应急能力提升工作。
三是德宏州应急管理局按照应急管理部、省应急管理厅的部署,正积极实施德宏州自然灾害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国债),投入1837万元为芒市、瑞丽市2支县级应急救援队伍,芒市、瑞丽市、陇川县、盈江县39 支乡级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综合保障类、指挥保障类、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类、抗洪抢险类、水域救援类、地震地质灾害类装备50个品种共计729台(套)装备。10月底所有救援装备将配备到位。
四是党中央、国务院批复《云南省机构改革方案》中规定:“乡镇 (街道)不对应上级部门设置机构”,全省相对统一设置乡镇(街道)机构为5个内设机构和3个事业单位。省委、省政府批复《德宏州机构改革方案》中规定:乡镇内设机构分别为: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事业单位分别为:党群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此外,县(市)政府驻地增设1个副科级事业单位,为城乡发展服务中心;边境乡镇增设1个副科级事业单位,为兴边富民事务中心。因此,提案中关于“上下对应”设置应急办公室的建议不符合中央和省委的要求。针对提案关于“明确基层应急管理职能职责”的建议。党中央、国务院批复《云南省机构改革方案》中规定:“乡镇 (街道)不设议事协调机构,现有议事协调机构均不再保留”,因此,暂不能设置乡镇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议事协调机构。针对提案关于“明确基层应急管理职能职责”的建议。在下一步调整完善乡镇(街道)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改革中,将按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明确由相应的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承担。
五是2022年,州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德宏州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中已明确合同制专职消防员整体工资水平不低于上一年度统计部门公布的本地事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当地事业单位职工调整工资福利待遇时同步调整,基本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照规定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参照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伍保障标准执行。
感谢你委对基层应急救援工作和应急管理工作的理解和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德宏州应急管理局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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