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州中心工作,不断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依法治安,坚守安全红线,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确定的任务和措施,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稳步推进应急管理改革、加强制度体系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2023年本部门法治建设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学习,深刻领会全面依法治国重大战略意义。2023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先后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五次精神和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精神。通过学习,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全面依法治国作为“四个全面”重大战略之一,是党领导的伟大社会革命在国家治理领域的重要体现,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我们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明确了方向。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加快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从而深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应急部门要紧紧围绕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目标方向,以完善部门制度体系、严格监管执法、依法应急处突、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制约监督、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提升法治意识和能力为着力点,大力推进法治部门建设,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和法治中国建设贡献部门力量。
(二)强化组织领导,统筹责任落实。2023年德宏州应急管理局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年内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1次,局务会听取研究法治建设工作2次、听取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情况汇报5次。制定印发了《德宏州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2023年德宏州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工作计划》、《2023年德宏州应急管理局普法计划》、《2023年德宏州应急管理局普法清单》,持续推进《德宏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实施办法》、《德宏州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德宏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德宏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的落实,对全年依法行政、执法、宣传等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了工作措施、工作时限和责任追究,确保了依法行政工作的有序推进。
(三)加强法治队伍建设,严格监管,全面履职尽责。一是加强普法教育,全面强化队伍建设。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通过走出去、请进来,采取自学、集中学、培训、专家律师专题讲座等方式,主动参加国家、省、州各级组织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培训,积极开展内部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局务会、周一例会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防灾减灾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和《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此外,深入学习党中央、省、州关于依法治国、治省、治州的决策部署要求,着力打造一支综合素质高、执法能力强、执法水平高的应急管理队伍。现我局正式在岗在编人员34人均取得了行政执法证,取证率100%。二是精准开展执法监管,全力织牢安全防护网。深入推进全州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2023行动。根据国务院和省安委会统一部署,结合德宏实际,制定了《德宏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德宏州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德安委字〔2023〕3号),明确了排查整治的目标任务、排查整治的具体内容,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工作要求,全面压紧压实政府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负责人第一责任,全力抓好非煤矿山、危化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城镇燃气和自建房安全、旅游、工贸领域、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及其他重点领域安全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州安委办专门抽调州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业务骨干成立了工作专班,建立了调度通报、督办交办、警示建议、重点约谈、问题移交等工作机制,定期调度掌握排查整治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全州各级各部门抽查检查企业12114家次,共排查重大风险286项、落实“4张清单”管控措施709条,发现重大隐患67项(政府挂牌督办29项),已完成整改31项(政府挂牌督办10项),行政处罚219次、责令停产整顿20家、罚款332.896万元,约谈警示76家,移送司法机关2人,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一案双罚”4次。州安委办牵头组织3次专项督导检查,分别督导检查出65条、148条、94条问题隐患,并将重大隐患和一般问题隐患以正式文件下发各县市督促相关单位按要求限期进行了整改。严格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整改和督办不力的纳入政府核查问责范围,实行约谈告诫、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023年州安委会、安委办挂牌督办29个重大隐患,其中10个重大隐患已整改完成,其余正在推进整改。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每年按照年初工作计划,聘请专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随机抽查检查,对全州纳入云南省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的企业按照10%的标准全面推进“互联网+执法”检查。2023年共检查露天矿山27座次,地下矿山13座次,尾矿库19座次。查处问题隐患236项,已整改230项,剩余6项正在整改中。共检查加油站196户,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18户,发现隐患218项,已全部完成整改。共检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0户和零售企业245户,查出隐患163项,现场整改161项,限期整改2项。关闭取缔4户烟花爆竹零售企业,查处违法经营点15个,收缴烟花玩具类8箱、烟爆类14箱,行政罚款3万元。进行行政处罚和法制审核13家。同时,积极参与全州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检查,做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的经营干扰,让监管更加高效公平,并严格落实守信激励机制,对符合一定条件的诚信企业,在检查中优化频次。积极探索建立自我承诺、主动纠错、信息公示的信用修复机制。坚持依法监管和审慎用好自由裁量权。在监管执法过程中,我局准确把握立法的主旨和本意,以“执法先送法、监察先服务”为执法理念,按照《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和《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应急管理系统包容审慎执法减免清单的通知》,灵活应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严防对企业采取“一刀切”等简单粗暴的做法,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严防一味处罚、一罚了事;对企业和人员的一般违法行为,多以提出整改落实为主;慎用查封、扣押、停产停业、关闭等行政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涉事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强化自然灾害防治,统筹抓好防灾减灾工作。盯紧重点时段、重点领域,提前谋划、落实措施,有序推动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抗旱、应急救援、防灾减灾等工作落到实处。2023年认真组织开展森林高火险期防火工作检查,对全州5县市重点林区、边境一线、自然保护区、林区景点、乡镇林业站、瞭望台开展明查暗访。同时,严控严查严惩林区违规用火行为,以高压态势保障全州生态安全。全州持续21年无重特大森林火灾,无人员伤亡。针对我州“前旱后汛”气候特点,科学编制、完善预案,加强雨情、水情、灾情、险情监测预警和安全检查,全力做好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的各项准备,确保安全度汛,并及时开展灾害救助工作。2023年州防指组成8个工作组对本辖区、本部门各类防洪工程设施和各项非工程防洪措施进行全面大检查,共检查了93个项目,发现230个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223条,现已完成整改。
(四)用心服务,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严格按照“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要求,真正让权力“瘦身”、服务“加码”、企业“减负”,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持续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提升服务水平。严格执行行政审批清单化管理。加大对权责清单的梳理、调整、上报、公开,依照权责清单照单实施行政审批,做到减化程序、优化环节、提高效率。凡是应精简、下放的审批事项,一律按规定执行。现4类17大项62个小项的权责清单已完成清单化管理,无清单外的任何违规实施的变相行政审批事项。同时,按照“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等行政审批改革工作要求,我局对本级行政审批事项认真核准、认领、完善、配置后,全部进行了发布和流程配置,62个行政审批小项全部实现了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一网通办”,网办率100%。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按照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要求,州应急管理局按照行政审批标准化“五级十二同”的要求,通过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梳理行政审批标准化事项清单,编写办事指南,重新梳理公开了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公开监督电话等,继续在依法行政和提升单位服务窗口服务水平、服务效率、服务质量上下功夫,不断强化争创意识和服务意识。严格按照“一站式办结”和“最多跑一次”的要求开展工作,全面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深入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州应急管理局紧紧围绕深化简政放权、“放管服”改革,全力支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认真按照进“四扇门”要求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梳理,全部审批事项均按优化服务进行改革,在严格市场准入的同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服务、监管和协同检查,全面压缩办理承诺时限,为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释放企业创新创业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动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积极推进“一网通办”服务。认真落实限时办结制、一次告知制,凡是符合条件的尽可能做到“马上办”;不断加快推进“互联网+”、“一网通办”、“一部手机办事通”等网上审批工作进度,大力推进“只跑一次”、“零跑动”改革,积极为企业提供便捷的政务服务。2023年我局完成网上行政许可审批95件。二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规定,切实加大部门信息公开力度。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重点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文件、部门财政预算等信息进行了公开。同时,按照部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主动公开权责清单,深入推进对单位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等行政执法行为的公开与监督,全面提升行政执法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五)加大法治宣传,夯实法治基础。按照“谁执法 谁普法”的要求,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切实加大对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2023年统分利用“国家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咨询日”、“宪法宣传日”等重点时段,通过主题宣讲活动、先进典型宣传、警示教育、应急演练等方式开展各具特色的行业安全宣传活动;动员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及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文告、微视频、微电影作品征集和安全知识大赛;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政务网站和客户端,举办线上宣传、以案释法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切实加大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不断营造良好的安全法治环境。2023年仅安全生产咨询日当天,共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应急知识手册、安全宣传知识宣传单等15000余份,悬挂宣传布标34条,展出展板80余块。
(六)严格考评核查,自觉接受监督。一是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法治化考核。年初与各县市政府、州直有关单位及各县市局层层签订了《德宏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全面部署安排,进一步细化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对规范依法行政执法行为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年末将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目标任务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写入《德宏州202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细则》,对行政执法工作做到年初有要求、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确保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全面落实。二是认真执行年度案件评查制度。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效、有错必究的原则,每年参与开展省、州案件评查工作,重点加强对行政执法主体合法性、执法程序合法性、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准确性以及执法人员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等进行评查,以问题促整改,推进容错纠错机制建设,不断规范本系统行政执法行为。2023年上报州司法局参查卷宗5个,3件评为“优秀”、2件评为“合格”。三是自觉接受组织监督。2023年5月16日至19日,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明山带领检查组对我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并就应急部门进一步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发展理念,抓好安全生产培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加强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督促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2023年无涉及我局的州人大代表建议、州政协委员提案和法院、检察院的司法建议,无涉及我局的法院判决,对检察院、法院的公益诉讼。年内我局无干部职工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行为受到纪检监察部门问责的情况。无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四是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强责任追究,自觉接受外界监督。通过办公驻地意见箱、门户网站局长信箱、举报投诉电话等受理企业投诉、举报与反映诉求,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回应合理诉求,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同时,认真推进“好差评”系统的应用,通过PC端、移动端、APP端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评价对象全覆盖,服务渠道全覆盖。2023年主动评价评价件的“非常满意”率为100%。
(七)积极构筑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切实加大风险化解能力建设。加快部门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体制机制建设,以安全为前提,科学合理确定企业选址和城企安全规划,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认真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从源头上有效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领域各类矛盾纠纷。2023年州政府、安委会、安委办共10余次以专题会议研究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重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认真制定《德宏州重大安全风险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对全州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设施、重点场所、重点装置,建立完善了重大安全风险基础信息、责任分工、防控措施、应急处置“4张清单”,共梳理出286项重大安全风险,明确了709条管控措施,精准有效化解各类安全风险。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对法治建设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依法履职尽责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行政执法人员对法治建设重要性认识不足,学法的主动性不高,执法中重实体轻程序、重业务轻法治的情况不同程度存在,习惯于按老办法、凭旧经验办事的现象仍然突出,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依法协调和处理各种问题的意识有待提高。部分企业法治观念比较淡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主动抓安全的意识不强,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二)执法基础较为薄弱,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应急管理点多面广,风险管控难度高。加之机构改革后,划入了防汛抗旱、森林防火、防灾减灾等多项职能,现有执法力量、能力、素质与监管执法工作实际需要存在差距,执法水平和执法装备等保障能力较为薄弱。加之部分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不熟悉,综合素质不高,专业化能力不强,对行政执法程序掌握不到位,执法不规范的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
(三)法治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单位“八五”普法工作细化工作还需加强,普法的形式和方法还需不断创新,宣传覆盖面仍需加大。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德宏州应急管理局对法治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始终坚持其纳入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责任体系。局党委书记(局长)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6月5日召开局党委会,聚焦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认真研究解决本领域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困难和2023年部门法治建设工作,全面加强对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组织制定了《德宏州应急管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州应急管理局2023年普法计划》、《州应急管理局2023年普法计划表》和《州应急管理普法责任清单》。年内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门依法行政、法治建设及考核等工作,将法治工作与安全生产工作有机结合。4月10日全州安全生产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会议上将法治工作与安全生产工作同部署,年底将法治建设纳入《德宏202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细则》中进行考核。二是率先垂范,带头学法,参加检查。8月18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选学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日常学习中,书记(局长)坚持带头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理论,带头组织学习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震减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带队深入企业、学校、农村、社区开展安全生产月主题宣讲活动。年内多次陪同州政府主要领导或带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参与全部较大突发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三是统筹法治建设资金,深入推进部门法治建设。组织开展了德宏州应急处突实战化培训班,线上线下安全咨询日和六月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德宏电台、电视台、团结报签订宣传协议(含法治宣传内容);落实购买专家服务资金40余万元,切实加大对法治宣传和执法检查的资金支持;安排10余万资金购买各业法治宣传品,加大法治宣传。四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完成了聘请法律顾问工作。在执法工作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在日常监管执法和事故调查中认真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现单位除有1名公职律师外,还聘请有2名法律顾问。五是严格督促政务信息公开。督促并及时发布政务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事故调查报告等信息资料。六是督促领导班子依法履职。推动完善内部层级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年终局长进行了述法,并就重大项目民主决策等“三重一大”工作进行了报告。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学习,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德宏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州关于法治工作的决策部署。注重学习和实用相结合,认认真真学、原原本本学,学以致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想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化解矛盾、防范风险的能力。
(二)补强执法短板,规范文明执法。补齐部门法治建设中制度体系短板,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培训,强化行政执法装备保障,严格行政执法法定程序,执行行政执法各项制度,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评查,推进执法行为合法化规范化。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进一步拓展服务广度和深度,实现从“线下跑”向“网上办”转变,不断提升行政审批信息化水平。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进一步提升监管智能化精准化水平。及时回应企业关切,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有效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以及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协同机制和灾害事故应对处置现场指挥协调机制,完善综合风险预警制度,建立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标准体系,逐步提高多灾种监测、风险早期感知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明确风险等级和安全措施要求,推进跨部门、跨地域灾害事故预警信息共享,强化精准发布能力。充分发挥相关议事协调机构的统筹作用,明确各部门在事故预防、灾害防治、信息发布、抢险救援、环境监测、物资保障、恢复重建、维护稳定等方面的职责,着力化解解决好各类风险隐患。
(五)创新宣传形式,拓展普法工作的深度广度。精心组织,多角度、多维度、多层次抓好普法宣传,深入推进“八五”应急普法,持续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五进”、防灾减灾日、森林防灭火宣传月等宣传活动走深走实,不断提高全州各族群众的法治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确保普法教育工作实效。
(六)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全面推行行政权责清单制度,公开部门行政职权,全面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效落实举报投诉制度,不断完善政府部门内部监督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司法、社会各界的监督。
德宏州应急管理局
2023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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