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应急管理局

德宏州应急管理局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责

浏览量:7324   作者:  日期:2022/8/8


德宏州应急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治部)。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承担局党组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负责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二)应急指挥中心。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和机制,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衔接解放军、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三)救援协调和综合减灾科。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统筹全州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州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州级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州级应对重特大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指导全州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有关工作,组织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

(四)火灾救援管理科。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五)水旱灾害应急救援管理科。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

(六)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七)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州性的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负责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拟订有关安全生产地方性规程、标准、规范,指导监督有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八)安全生产执法科。承担非煤矿山、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依法监督检查有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

(九)救灾和物资保障科。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组织编制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十)行政审批和科技信息科。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重大政策研究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组织应急管理系统推进“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新闻宣传教育科。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指导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十二)规划财务科。编制全州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有关经济政策的贯彻落实,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

(十三)非煤矿山科。负责非煤矿山(含尾矿库、地质勘探、采掘施工、选矿厂)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拟订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地方性规程、标准、规范,指导监督非煤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机关党支部。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


德宏州应急管理局办公地址:德宏州芒市芒罕路30号

邮编:6784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11:30,下午:14: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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