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监督检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指导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工作部署的执行和落实情况;负责组织并监督煤矿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煤矿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和有关人员安全资格证持证情况;负责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等级认定工作;指导监督煤矿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标准化工作和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瓦斯治理工作;依法对州属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作出现场处理和实施行政处罚;负责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矿井;参与相关事故调查处理;参与煤矿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组织协调煤矿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指导开展煤矿通风能力、劳动定员核定;监督企业开展瓦斯抽采(放)利用项目、防突专项设计、瓦斯抽放设计的审查、审批以及竣工验收工作;指导监督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安装建设、升级改造联网使用维护工作;指导监督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安装建设、升级改造联网使用维护工作。
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行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承担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矿井,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相关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参与相关事故调查处理;参与应急救援工作;负责非煤矿检测检验机构资质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非煤矿山的安全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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