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5/12/12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措施》的通知


德政办发202549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各项工作,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德宏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措施》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关键举措,对于促进林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乡村振兴、实现农民增收致富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主动担当作为,按照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各责任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积极配合牵头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抓好相关任务的落实。州林草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各县市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改革举措在基层有效落地。

三、注重探索创新,稳妥有序推进鼓励各县市、各有关单位在遵循上级总体要求的前提下,结合本地实际和部门职能,大胆探索创新,在放活经营权、优化林木采伐管理、发展林下经济、推动林业碳汇、强化金融支持等方面先行先试,及时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依法依规推进改革,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和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强化过程指导,确保改革成效牵头单位要建立常态化指导机制,通过定期会商、实地调研、现场办公等方式,主动跟进改革任务进展,及时提供精准业务指导,破解政策落地难题。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115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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