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2/4/22

德宏州人民政府转发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


德政发20224号

现将《云南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文件的通知》(云政发〔2022〕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州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扎实开展学习培训宣传,充分认识实施行政处罚法的重要意义

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依法实施管理,保障法律法规贯彻施行,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和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已于2021年7月15日施行,这是该法自1996年颁布实施以来的首次全面修订,不仅明确了行政处罚的概念、细化了行刑衔接制度、扩大了行政处罚的设定权限,还完善了行政处罚的种类、听证制度以及“一事不再罚”原则,而且确立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法律地位,增加了不予行政处罚情形的规定。各级政府、行政机关要自觉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建设法治德宏、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行政处罚法的重要意义,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其基本内容、精神实质和具体规定,确保行政处罚法在我州全面正确实施,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各级各部门要以行政处罚法为重点,密切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实际,尽快制定学习培训宣传计划,务必于2022年6月底前完成现有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同时要将行政处罚法列为本地本部门“八五”普法重点内容,面向社会广泛开展宣传,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营造良好的法律实施氛围。

二、持续关注立改释废,及时梳理调整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各级各部门要建立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好规章文件清理工作,同时要持续关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务院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地方性法规的立改废释,及时梳理调整本地本部门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完善行政处罚种类、设定依据、追责情形等要素,并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三、坚持问题目标效果导向,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各级各部门要以此次学习宣传贯彻为契机,坚持以问题、目标、效果为导向,对是否存在下达罚没指标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查,及时发现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践行“三个工作法”,着力解决行政处罚中“一刀切”、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认真总结提炼行政处罚执法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制度机制并使之固化,不断建立健全实施行政处罚配套制度机制,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到实处,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四、强化行政处罚监督检查,全面推广运用行政执法综合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在加快构建州、县市、乡镇三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综合运用执法检查、案卷评查、个案监督等方法手段,多措并举,强化行政处罚监督检查的同时,各县市各部门要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全面推广运用行政执法综合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加强行政处罚事中监督,提升监督效能。

各级各部门实施行政处罚法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州司法局。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及时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法实施情况检查,重大情况及时报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云南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文件的通知

 [附件: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 国发〔2021〕26号


主办:德宏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号:滇ICP备17006903号-1

运营维护:德宏州政府信息与政府公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