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2/1/10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2021/2022年度蔗糖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和中央、省驻德宏有关单位:

蔗糖产业是全州重要的传统优势产业,对推动全州乡村产业振兴具有重要的作用。经州人民政府研究,现就2021/2022年度蔗糖生产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农业农村工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家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德宏现场办公会“全链条重塑蔗糖产业”要求,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遵循“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农民参与”工作方针,按照“稳定面积、良种良法、节本增效、持续发展”总体要求,扎实推进蔗糖产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

二、目标任务

(一)甘蔗生产目标任务。2021/2022年度全州甘蔗总面积81.3万亩,总产量389万吨。其中:芒市甘蔗面积21.5万亩,产量96.5万吨;梁河县甘蔗面积6.1万亩,产量23.0万吨;盈江县甘蔗面积14.8万亩,产量63.5万吨;陇川县甘蔗面积31.4万亩,产量167.0万吨;瑞丽市甘蔗面积7.5万亩,产量39.0万吨。下达新植甘蔗面积26.0万亩(水田16.5万亩、旱地9.5万亩),保留宿根甘蔗面积57.5万亩以上。其中:芒市新植甘蔗面积6.0万亩(水田2.0万亩、旱地4.0万亩),保留宿根甘蔗面积15.5万亩;梁河县新植甘蔗面积2.0万亩(水田1.5万亩、旱地0.5万亩),保留宿根甘蔗面积4.3万亩;盈江县新植甘蔗面积5.5万亩(水田4.0万亩、旱地1.5万亩),保留宿根甘蔗面积10.4万亩;陇川县新植甘蔗面积10.0万亩(水田7.0万亩、旱地3.0万亩),保留宿根甘蔗面积22.0万亩;瑞丽市新植甘蔗面积2.5万亩(水田2.0万亩、旱地0.5万亩),保留宿根甘蔗面积5.3万亩。新植甘蔗品种必须是优良品种和推广的优新良种,各县市根据蔗区自然气候资源情况和《德宏州贯彻落实云南省2020-2022年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实施方案的指导意见》(德政办函〔2020〕31号)种苗要求,科学确定种植推广品种,并保持3年不变。种植统计时间为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

(二)制糖生产目标任务。2021/2022榨季计划入榨甘蔗量363.0万吨以上,食糖产量47.0万吨以上。其中:芒市入榨甘蔗量105.5万吨,食糖产量13.5万吨;梁河县入榨甘蔗量21.0万吨,食糖产量2.7万吨;盈江县入榨甘蔗量58.0万吨,食糖产量7.5万吨;陇川县入榨甘蔗量142.0万吨,食糖产量18.5万吨;瑞丽市入榨甘蔗量36.5万吨,食糖产量4.8万吨。各制糖企业按照2022年4月30日前结束榨季生产确定开榨时间,并结合各糖厂原料生产情况适当提前开榨。

全州2021/2022年度蔗糖生产目标任务见附件1。

三、主要政策

(一)甘蔗收购价格。根据全省甘蔗收购价格形成机制、全州蔗糖生产形势及《德宏州制糖企业关于2021/2022年度糖料蔗收购价格和生产扶持政策的决定》(德糖企联发〔2021〕1号)(见附件2)精神,确定2021/2022榨季全州甘蔗收购价格为:一类品种每吨450元,二类品种每吨420元,三类品种每吨400元,品种类别按蔗区由县市和制糖企业合理确定,公告满三年的禁种淘汰品种收购价格由企业自行确定;继续实行与食糖销售价格挂钩联动二次结算办法(淘汰品种和境外甘蔗不实行联动),糖蔗联动基价和联动系数执行云南省糖业协会指导意见。如达到糖蔗联动二次结算,二次结算蔗款于2022年10月31日前兑付蔗农,不拖延支付或打白条。

(二)政府支持政策。一是贯彻落实国家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政策。推广补贴任务以省下达2021年推广补贴资金任务数为准,补贴标准按《云南省2020-2022年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实施方案》确定的标准执行,即:脱毒健康种苗每亩补贴350元,机械化深翻开沟每亩补贴170元,无人机统防统治每亩补贴20元,机械化中耕培土每亩补贴25元,机械化联合收获每吨补贴30元,机收甘蔗运输每吨补贴15元,蔗叶机械粉碎每亩补贴20元。州及县市配套补贴资金,两级财政按照推广任务及分担比例足额预算安排,采取先预拨、后结算的方式下达,确保国家政策不打折扣。二是州级财政按照新植甘蔗面积目标任务安排甘蔗高质量发展专项经费238万元,其中:安排州农业农村局30万元,安排县市208万元(每亩8元)。专项经费主要用于蔗糖产业高质量发展管理协调、生产指导、品种改良、试验示范、科技培训、宣传服务等方面,州级安排到县市的专项经费80%要兑现到乡镇,各县市按照不低于州级补助标准安排扶持资金。三是州级财政继续预算安排甘蔗农业保险配套资金,并及时、足额拨付中央、省、州保险配套资金;各县市要严格执行甘蔗农业保险工作各项要求,预算安排当年和欠拨的甘蔗保险配套资金,确保甘蔗农业保险工作有效开展,切实保障蔗农利益。四是鼓励支持制糖企业绿色食品认证、制糖工艺提质增效改造,鼓励支持白糖产品就地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做大做强蔗糖产业。

(三)企业扶持政策。全州4家制糖企业在配合政府贯彻落实好国家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政策的前提下,本着有利于生产发展的原则,制定出台了《德宏州制糖企业关于2021/2022年度糖料蔗收购价格和生产扶持政策的决定》(德糖企联发〔2021〕1号),明确了以下扶持政策:一是制糖企业采取现金或“以物抵资”的方式,对新植甘蔗(含翻种)给予每亩水田不低于150元、旱地不低于100元的种植补助;对按制糖企业规定时间提早种植的每亩再给予一定数额的现金补助。二是组织开展宿根甘蔗铲篼、二次追肥、化学除草、防治病虫害、高培土等中耕管理培训,全面提高宿根甘蔗管理水平。三是支持甘蔗种植能手、种植大户流转土地进行适度规模经营,健全和完善签订“甘蔗生产订单合同”机制,帮助甘蔗生产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规范经营和扩大规模。四是积极推进甘蔗机械化联合收获,鼓励有条件的蔗农购买甘蔗联合收获机具,并制定有利于机械化联合收获的配套措施。五是制糖企业制定补助、奖励等措施,对蔗农参与甘蔗废弃物处理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给予一定补助,推动蔗糖产业绿色发展。六是制糖企业按每入榨1吨甘蔗提取不低于15元的原料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甘蔗原料发展、村组抓蔗人员考核奖励、甘蔗生产专业合作社补助和蔗叶蔗稍综合利用。各制糖企业要据实列支扶持政策涉及资金,确保资金到位和有效使用,对执行不到位影响生产发展的企业,各县市要依法督促整改到位。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德宏现场办公会“全链条重塑蔗糖产业”的要求上来,正确处理好蔗糖产业与新兴特色产业发展的关系,实现协调发展。农业农村、工信科技等部门要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做好行业监管和协调服务,积极争取实施国家糖料蔗生产基地建设、制糖企业工艺技术改造、酵母精深加工及附属产品开发等项目,促进蔗糖产业提质增效;公安、交通运输、公路、路政等部门要做好甘蔗运输监管服务;商务部门要协调解决好替代种植甘蔗进口配额问题;应急管理部门要指导和监督制糖企业安全生产;价格主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做好甘蔗收购、食糖产品质量和市场流通环节监管工作,维护经营秩序;海关、出入境管理、口岸管理等部门在疫情防控允许通关的前提下,要创造通关便利化条件,开辟甘蔗跨境运输绿色通道,帮助制糖企业降低境外甘蔗返销进口费用和跨境运输费用;金融部门要积极支持制糖企业榨季生产资金贷款;涉及缅籍工人合法入境务工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协调、服务蔗糖产业劳动用工和监督管理,对缅籍劳动用工实行组织化派送、智慧化管理。各县市要制定有利于本县市蔗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持政策,预算安排甘蔗生产发展专项资金;要压实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政策全面落实,目标任务圆满实现。

(二)夯实基地建设。各县市要严格落实“两区”划定的甘蔗生产区域和传统蔗区范围,坚持“谁投资、谁管理,谁扶持、谁受益”的原则,建设稳定的甘蔗原料生产基地。要加大对蔗区基础设施建设、良种种植管理、机械化生产以及化肥农药地膜等物化投入的扶持力度,实现甘蔗生产水平不断提高、蔗农收入明显增加、原料基地建设稳固发展。制糖企业要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切实加大投入,建设一批甘蔗专业乡镇、专业村组、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稳定甘蔗原料生产;要履行社会职责,严禁毁林毁草开荒种植甘蔗,严禁焚烧蔗叶,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推进甘蔗生产化肥农药减量和农(残)膜回收。鼓励支持制糖企业“走出去”,到境外发展甘蔗种植,并研究制定符合境外蔗区的扶持政策,降低境外蔗区甘蔗生产和进口成本,形成稳定的境外甘蔗原料基地。

(三)严格生产监管。一要维护生产经营秩序。制糖企业要严格按照政府划定或传统形成的蔗区发展、扶持、管理和收购甘蔗,全州范围严禁跨蔗区抢购甘蔗,严禁非法小机榨生产红糖,严禁任何形式的食糖走私或变相走私活动;蔗区各级政府要履行属地管理职责,支持和服务制糖企业、蔗农发展甘蔗生产;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大对串收、私榨、走私食糖等扰乱经营秩序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查处力度,维护蔗区生产经营秩序。二要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应急管理、工信科技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加强制糖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和日常安全督查指导工作;制糖行业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森林防火、消防安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保障经费投入,加强安全知识培训教育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持证管理和季节工岗前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三要强化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制糖行业有关企业必须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及节能标准,落实目标责任,强化管理措施,建立健全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保证制糖生产污染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实现蔗糖产业清洁发展、节约发展、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探索延伸产业链,实现产品多元化,提高市场竞争力。推进绿色循环经济发展,提高蔗叶、蔗稍、蔗渣、糖蜜的综合利用效率,实现一业兴、多业举。

(四)保障蔗农利益。各制糖企业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好甘蔗砍收工作,要积极筹措甘蔗收购资金,确保及时足额兑付蔗款,杜绝出现压级压价、打白条的行为;要依据国家及行业标准,指导蔗农提高甘蔗砍削质量,实行有杂扣杂、无杂零扣的做法。对正常收砍的甘蔗,每个糖厂全榨季平均扣杂比例不得超过1.5%,对非正常砍收和甘蔗收割机收割的甘蔗,扣杂比例按照真实合理的原则由糖厂和蔗农协商确定;要按照2022年4月30日前结束榨季生产的要求,科学合理安排开榨时间,对超过4月30日收砍的甘蔗,严格按照每吨每天递增2元补偿蔗农损失。对特殊蔗区特殊情况,各县市要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有关规定。

(五)营造发展氛围。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制糖企业要加大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甘蔗收购价格、政府支持政策和制糖企业扶持政策的宣传力度,让广大蔗农普遍知晓;要大力宣讲蔗糖产业的基础地位和重要作用,通过讲政策、讲保障、讲实惠、讲服务、讲贡献,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种蔗的积极性,坚定“全链条重塑蔗糖产业”的信心和决心。要挖掘企业潜能,鼓励社会资本、社会化服务组织参与到蔗糖产业发展中来,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蔗糖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六)强化统计分析。农业农村部门要抓好甘蔗生产统计工作,做好新植甘蔗种植进度旬报和年度甘蔗生产统计,督促县市、乡镇和制糖企业核实甘蔗种植面积。各县市甘蔗生产情况报告(附乡镇甘蔗新植、宿根及总面积统计汇总表)于2022年6月30日前,经县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政府公章后报州农业农村局。工信科技部门要抓好制糖生产统计工作,认真做好榨季制糖生产和产销情况旬报,认真做好制糖企业年度成本统计汇总报表,适时进行产业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切实做好制糖行业生产指导工作。州农业农村局、州工信科技局要于2022年7月31日前,分别将2021/2022年度甘蔗生产统计报表和蔗糖产业经济运行情况分析上报州人民政府。为州委、州政府科学制定2022/2023年度蔗糖生产任务提供依据。

 

附件:1.德宏州2021/2022年度蔗糖生产目标任务表(略)

2.德宏州制糖企业关于2021/2022年度糖料蔗收购价格和生产扶持政策的决定

 

2021年10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表格见PDF

德宏州制糖企业关于2021/2022年度糖料蔗收购价格和生产扶持政策的决定

为促进德宏州蔗糖产业协调稳定发展,切实维护工农双方利益和蔗糖生产经营秩序,德宏州制糖企业经过充分协商讨论,就2021/2022年度糖料蔗收购价格、生产扶持政策等作出如下决定。

一、糖料蔗收购价格

我省甘蔗收购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省糖业协会提出每榨季甘蔗收购行业指导价格及执行办法,报省发改委、省工信厅备案,指导全省各制糖企业执行。德宏州内四家制糖企业根据我省甘蔗收购价格形成机制,通过调研分析蔗农种植成本、企业生产成本和国内食糖市场形势,并征询云南省糖业协会意见,确定20212022榨季甘蔗收购价格为:一类品种每吨450元,二类品种每吨420元,三类品种每吨400元,品种类别按蔗区由制糖企业合理确定,公告满三年的禁种淘汰品种收购价格由企业自行确定。继续实行与食糖销售价格挂钩联动二次结算办法(淘汰品种和境外甘蔗不实行联动),糖蔗联动基价和联动系数执行云南省糖业协会指导意见;如达到糖蔗联动二次结算,二次结算蔗款于2022年10月30日前兑付蔗农,不拖延支付或打白条。

二、生产扶持政策

在配合地方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政策的前提下,本着有利于生产发展的原则,决定采取以下生产扶持政策:

(一)实行新植甘蔗种植补助。采取现金或“以物抵资”的方式,对新植甘蔗(含翻种),给予每亩水田不低于150元、旱地不低于100元种植补助;对按规定时间提早种植的,视情况每亩再给予一定数额的现金补助。

(二)加强宿根甘蔗管理培训。为进一步加强宿根甘蔗管理,提高单产,延长宿根年限,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亩产效益,增加蔗农收入,组织开展宿根甘蔗铲篼、二次追肥、化学除草、防治病虫害、高培土等中耕管理培训,全面提高宿根甘蔗管理水平。

(三)推进甘蔗生产规模发展。支持甘蔗种植能手、种植大户流转土地进行适度规模经营,健全和完善签订“甘蔗生产订单合同”机制,帮助甘蔗生产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规范经营和扩大规模。

(四)推进甘蔗机械化联合收获。根据蔗区情况积极推进甘蔗机械化联合收获,鼓励有条件的蔗农购买甘蔗联合收获机具,并制定有利于机械化联合收获的配套措施。

(五)推进甘蔗废弃物处理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控。为促进蔗稍综合利用、蔗叶还田或清收处理,禁止焚烧蔗叶,倡导绿色发展,控制农业面源污染,采取补助、奖励等措施鼓励蔗农积极参与,逐步解决甘蔗废弃物处理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控问题。

(六)制糖企业原料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制糖企业按每入榨1吨甘蔗提取不低于15元的原料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甘蔗原料发展的投入扶持、科技推广服务及宣传培训、工作协调推进及督促检查、项目管理及项目资金拼配;二是村组抓蔗人员考核奖励及甘蔗生产专业合作社补助;三是蔗叶蔗稍综合利用,废弃物处理及农业面源污染防控补助等。

以上扶持政策涉及资金,制糖企业据实列支,确保资金到位和有效使用,共同促进蔗糖生产稳步发展。

三、自律公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法治观念, 守法自律, 诚信服务, 合法经营, 依法维护行业的共同信誉和利益,促进行业协调稳定发展。

(二)认真执行甘蔗收购价格政策, 维护蔗区稳定和甘蔗收购正常秩序;不得跨蔗区收购或抬价收购其他企业扶持种植的甘蔗和压价收购甘蔗损害蔗农利益;积极筹措和准备充足的收购资金,按时兑付甘蔗款。

(三)积极配合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价格、市场、交通、公安、疫情防控、海关、边境管理等监管执法部门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防范价格异动,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四)自觉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对制糖企业协商确定甘蔗收购价格管理行为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五)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部门和中国糖业协会、云南省糖业协会有关糖业发展要求和规定,积极支持、参与打击食糖走私活动。

(六)对经查实违规的企业,同意采取以下处罚措施:

1.对违约企业按《德宏州糖料生产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进行处罚,并在全州蔗糖工作会议、德宏团结报公开通报批评;

2.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串榨、抬价、压价收购行为进行查处;

3.提请省级有关部门取消企业应享受的国家已有或即将给予的各类财政扶持和补贴;

4.提请省工信厅取消企业享受国家临时储备糖政策;取消技改贴息及技术改造项目审批等政策。

本决定共同制定共同遵守,如出现不遵守者,由遵守者协商对不遵守者的处罚办法,不遵守者无条件执行。

 

 

云南德宏英茂糖业有限公司    

中粮梁河糖业有限公司

云南农垦陇川农场有限公司

芒市康丰糖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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