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1/11/9
在德宏州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创建工作启动暨业务培训电视电话会上的讲话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马云峰
(2021年5月19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受姜山书记、州长委托,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德宏州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创建工作启动暨业务培训电视电话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扎实推进我州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实现德宏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发展更绿色、生活更美好,让“有一个美丽的地方”更美丽的目标。刚才,州生态环境局孙孔龙同志汇报了全州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情况及工作方案,并就有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待会,技术支持单位专家还要进行业务培训,大家要认真学习记录,会后严格按照会议要求迅速抓好贯彻落实。
下面,我就做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创建工作讲三点意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谋划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长远性、开创性工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从实践到认识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开辟了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理论的新境界。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对云南提出了“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战略定位。2020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再次考察云南,要求云南“努力在建设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上不断取得新进展”。省委、省政府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战略定位,进行了一系列安排部署,先后制定出台了《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云南省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16条重点措施》等制度,为全省指明了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的主攻方向和关键突破口。在刚刚结束的省委、省政府德宏现场办公会上,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都对我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明确要求。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落实的主抓手,是现阶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和目标模式,是地方政府从生态制度、生态环境、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等方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区域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对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就德宏而言,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创建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体现,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特别是德宏现场办公会议精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环境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是践行新发展理念、推进德宏经济高质量跨越发展的重要载体,对于提升全州生态文明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各县市、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深刻领会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对发展生态经济、打响生态品牌、打造生态宜居城市、促进经济绿色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主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积极探索绿色发展之路,全力推动我州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
当前,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已成为各地推进绿色发展、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落地和生态经济体系建设的有效抓手,全国各省份、各地州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争相竞逐、步伐不断加快。从全国形势看,国家已命名了262个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其中,云省10个州(市)、县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命名,分别是西双版纳州、保山市、楚雄州、怒江州、石林县、华宁县、洱源县、盐津县、屏边县、昌宁县。从全省形势看,在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中,1个州市(西双版纳州)、64个县(市区)、1198个乡镇街道获得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命名,保山市、楚雄市和怒江州已公示待命名,已公示和命名的县(市区)中,保山市有5个县(市区)、占比达100%,西双版纳州有3个县(市)、占比达100%,楚雄州有8个县(市)、占比达到80%;怒江州有3个县(市)、占比达到75%。反观我州,只有陇川1个县市、35个乡镇获得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命名,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仍未启动。芒市和瑞丽因为环保的问题,未获得省级命名,盈江和梁河的省级创建工作仍处于现场复核筹备阶段。
我州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总体进程缓慢,工作成效与我州的自然生态优势不相匹配,主要原因还是因为部分县市和部门主观重视程度不够,没有真正形成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对环境问题的整治工作存在畏难情绪和懈怠心理,个别环境突出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导致创建工作得不到实质性推进。此外,示范创建工作没有与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社会治理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力度不够,没有形成相辅相成、互为动力的良好创建格局。这些问题,在后续的工作中,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特别是阮成发书记在省委省政府德宏现场办公会上指出的姐告污水处理厂、梁河县尾矿库的问题,王予波省长提出的城市规划和城市管理的问题,以及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等,必须拿出硬举措、硬办法迅速解决,要以主动担当、真抓实干和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推动创建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同时要举一反三,认真梳理核查各县市、各领域存在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整改落实到位。领导小组办公室(州生态环境局)要加强统筹督导,清单式管理,情况及时报州委、州政府。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创建工作是全面提升德宏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提升德宏对外形象的国家级品牌,业务要求高,牵涉范围广,工作难度大,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精心组织,强力推动,确保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创建任务圆满完成。
州委、州政府调整充实了由州委书记和州长任双组长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4个专项工作组,高位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各县市、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紧密结合各自职能,把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创建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党政“一把手”主抓,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亲自抓落实,明确专人具体负责,确保各项工作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形成部门相互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创建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把创建任务具体化、时限化,形成远期有目标、近期有行动,件件落得实、事事有成效的工作机制。
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牢牢把握生态制度建设、环境保护、生态安全等工作重点,紧紧围绕6大项40个建设指标,摸清底数,找准差距,积极、稳妥、有序补齐创建工作短板。一要抓转型。紧紧围绕“乡村振兴示范区”、“沿边开放示范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新发展定位,从整体规划、产业发展、能源结构、生活方式等方面入手,持续优化经济结构、能源结构、空间布局,推动生产方式绿色转型和生活方式绿色转变,从源头化解污染问题。二要抓保护。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树牢底线思维,严格红线管控,加快“多规合一”和“三线一单”制度落实,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坚决守护好德宏的绿水青山、蓝天白云、良田沃土。三要抓治理。紧盯环境要素,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治理,加快补齐环保基础设施短板,加大综合执法力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抓好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建立完善生态文明现代化治理体系,切实提高我州生态治理能力和治理成效。
一方面,无论是省级还是国家级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创建,都需要编制《新闻宣传材料》《生态创建图册》和拍摄生态创建宣传片,在这项工作上,州委宣传部要发挥好统筹作用,收集提炼好相关的图片、文字、音视频等素材,并宣传报道好我州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创建工作的亮点经验和特色成效。另一方面,各县市、各部门要深入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创建工作宣传动员,广泛开展生态文明进家庭、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街道等活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支持、参与创建工作,营造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创建的良好氛围。
各县市、各部门要以“2021年完成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创建工作,2022年完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创建工作”为目标,严格按照《德宏州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方案》的时间要求、步骤要求、工作要求,紧盯指标任务,倒排时间节点,实施挂图作战,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按时按质完成创建任务。州委、州政府督查室要把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创建工作纳入重点督查内容,适时开展督查,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推进不力,落实不力,影响创建工作进度成效的单位及责任人要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全力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同志们,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创建工作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惠及子孙的重要事业。全州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坚持思想同心、目标同向、工作同步,通过坚持不懈地努力,全力争创省级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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