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1/3/26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德宏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和中央、省驻德宏各单位:

《健康德宏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已经州委、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健康德宏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云南行动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20〕1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云南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的通知》 (云政办发〔2020〕26号)和《健康德宏2030规划纲要》,保障健康德宏行动有效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组织机构

(一)成立健康德宏行动推进委员会

成立健康德宏行动推进委员会(以下简称推进委员会),制定印发《健康德宏行动(2020—2030年)》(以下简称《健康德宏行动》),统筹推进组织实施、监测和考核有关工作。推进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州卫生健康委,设立若干专项行动工作组和专家咨询委员会。

各县市要参照州级层面的组织架构,成立推进《健康德宏行动》实施的议事协调机构,根据《健康德宏行动》要求和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工作机制

1.建立会议制度。推进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包括全体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和办公室会议。

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定期梳理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形成问题清单,提交推进委员会会议研究。

2.建立联络员制度。推进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科级干部为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对接、信息报送等工作,并及时协调需跨部门研究和处理的问题。

3.建立重点工作推进制度。推进委员会负责研究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协调各县市、有关部门推进工作落实,并组织监测和考核。推进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及时研究制定推进《健康德宏行动》落实的具体政策措施,提出年度任务建议并按照部署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强监测评估

(一)监测主体。监测评估工作由推进委员会统筹领导,各专项行动工作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专家咨询委员会提供技术支撑。

(二)监测对象。对各县市和州直有关部门实施《健康德宏行动》情况开展监测。

(三)监测内容。以现有统计数据为基础,依托互联网和大数据,对主要指标、重点任务的实施进度进行年度监测。监测主要内容包括:16个专项行动主要指标(包括结果性指标、个人和社会倡导性指标、政府工作性指标)的目标实现情况,健康云南建设工作进展及成效。

(四)结果运用。各专项行动工作组根据监测情况每年形成各专项行动实施进展专题报告,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形成总体监测评估报告,经推进委员会同意后上报州人民政府,通报各县市党委政府和州直有关部门,并适时发布。监测情况作为考核工作的基础。

三、做好考核工作

按照分级负责、逐级考核的要求,对《健康德宏行动》总体推进情况实施年度考核评价。州级对县市级考核均应100%覆盖。

(一)考核主体。考核工作由推进委员会统筹领导,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专家咨询委员会提供技术支撑。

(二)考核对象。对各县市党委政府和州直有关部门实施《健康德宏行动》情况开展考核。

(三)考核内容。围绕健康德宏建设主要目标任务要求,同时兼顾数据的可获得性,建立相对稳定的考核指标框架(见附件)。推进委员会根据我州疾病谱变化及医学进步等情况,适时调整考核指标。加强探索实践,2020年进行试考核,逐步固定考核指标。

(四)考核方法。坚持科学考核,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增加基层负担。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以定量为主。

(五)结果运用。将主要健康指标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绩效考核指标,综合考核结果经推进委员会审定后通报,作为各县市和州直有关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参考。

附件

健康德宏行动考核指标框架

考核依据

序号

指标

基期水平

2022年目标值

《健康德宏2030规划纲要》

1

人均预期寿命(岁)

74.6

77.7

2

婴儿死亡率(‰)

6.42

≤6.8

3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8.6

≤8.5

4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29.65

≤16

5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

2014年为89.1

≥90.86

6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2018年为12左右

≥22

7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2014年为31.5

≥37

8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2018年为18.7

≤15.9

9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2.0

2.6

10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27.96

26.84

《健康德宏行动》等有关要求

11

建立并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

实现

12

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

实现

13

产前筛查率(%)

19.04

≥70

14

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

79.78

≥98

15

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覆盖率(%)

20

≥80

16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

2018年为40

≥50

《健康德宏行动》等有关要求

17

符合要求的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

100

18

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小时)

≥1

19

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业技术人员的比例(%)

≥70

20

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中小学校比例(%)

≥80

21

接尘工龄不足5 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比例(%)

下降

22

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

≥50

23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2015年为50

≥60

24

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2015年为50

≥60

25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6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村卫生室提供4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

100,70

26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0

>90

 

注:未写明年份的基期水平值为2017年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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