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19/6/26

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9年度全州水库安全度汛责任人的通告



为认真贯彻全国、全省水库安全度汛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水库安全度汛责任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2019年度全州108座水库(含水电站水库和在建水库)安全度汛的行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管理单位(业主)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巡查责任人“五个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各级政府以及水利、发展改革、农垦等主管部门要按照“分级分部门管理”的原则,加强对水库管理单位(业主)的指导、监管和协调。各有关责任人要按照责任分工切实履行职责,确保2019年汛期全州水库安全度汛。

 

 [附件: 2019年度全州108座水库安全度汛责任人名单(改)

 

德宏州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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