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8/12/29
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8年度全州水库安全度汛责任人的通告
为了认真贯彻全国、全省水库安全度汛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水库安全度汛责任制,切实加强我州水库安全度汛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2018年度全州86座水库(含水电站水库和在建水库)的安全度汛“五个责任人”〔行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管理单位(业主)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巡查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水利、工信、发改等主管部门要按照“分级分部门管理”的原则,加强对水库管理单位(业主)的指导、监管和协调工作。各有关责任人要按照责任分工切实履行职责,确保今年汛期全州水库安全度汛。
附件:2018年度全州水库安全度汛责任人名单
德宏州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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