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18/12/29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经济持续 健康较快发展21条措施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和中央、省驻德宏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家和省稳增长政策措施,全面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85号),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抓好招商引资年、项目落地年各项工作;进一步促进全州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确保完成2018年各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保持投资较快增长

(一)加强项目前期工作。2018年,州级安排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000万元,531日前下达州级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若实际工作确需增加,可另申报。发改、财政部门要规范前期工作经费使用和管理,落实前期工作经费滚动回收使用机制;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预算安排的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效益。充实完善全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各县市储备的下一年度接续项目计划投资不低于上一年度实际完成投资的120%。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项目前期工作指导服务,抓住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调整机遇期,提前启动实施进入国家、省有关十三五专项规划后期实施项目。加快中央、省预算内基建投资项目建设,项目支出预算6月底以前下达60%以上、9月底前下达80%以上、11月底前全部下达到位,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未按照时限达到进度的,财政部门将未达到比例部分收回同级财政;盘活用好存量资金,对部门连续结转两年或支出进度较慢的结余结转资金,通过调整到同类项目、收回总预算等方式统筹用于州委、州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州发展和改革委、州财政局牵头;州直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二)优化投资结构。以存量项目投资保基数、以增量项目投资保规模,确保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力争增长20%。加大工业投资力度,确保工业投资增长18%。着力优化投资结构,突出抓好工业投资、民间投资和瑞丽、盈江、芒市3个重点县市固定资产投资。确保住建完成投资80亿元以上;确保交通完成投资70亿元以上;确保水利完成投资10.5亿元;确保铁路完成投资8亿元;确保教育完成投资12.57亿元;扎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力争完成年度投资1.15亿元。年内各渠道资金,按照保续建、保竣工再保新开工的顺序予以优先保障,确保在建项目资金接续,严惩开工即停工、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州发展和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州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教育局、州卫生计生委、州水利局等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三)创新融资方式。各部门积极加强与国家和省对口部门的汇报、衔接,争取对我州给予更多倾斜支持,积极争取2018年中央预算内资金。大力推进州内企业上市、新三板挂牌,提高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基金等直接融资比例。加快推进德宏州宏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筹备发行二期债券,并开展PPN等其他融资模式的工作多渠道筹措资金。尽快完成德宏州产业引导基金设立工作,通过产业引导基金,对全州具有发展潜力的项目进行引导性投资,促进全州产业发展。财政、国土部门做好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需求的申报,积极争取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支持。大力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广泛运用,以推介为契机,增强项目单位与社会资本、金融机构、咨询服务机构的了解和沟通;拓宽社会资本投资渠道,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德宏州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社会事业等领域,实现政府与社会资本携手共进、互利共赢的新局面。加大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储备及前期工作力度,积极向省级申报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云南省瑞丽市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项目。推进大湄公河次区域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加强资金使用和外债管理,确保州、县外贷项目顺利实施。(州发展和改革委牵头、州财政局(金融办)牵头,州直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四)扎实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列入省2018四个一百、工业转型升级三个一百重点项目建设,完成年度投资建设任务和前期工作目标。加快腾陇高速公路、芒梁高速公路、大瑞铁路(德宏段)、陇川通用机场;加快麻栗坝灌区工程、大盈江综合旅游项目(二期)、芒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一期)、瑞丽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一期)建设;加快推进瑞丽市鹏和肉牛基地、雅戈尔瑞丽服装产业园、盈江县星云公司年产4万吨石墨电极化项目、安琪酵母年产6万吨有机肥综合利用项目;加快推进瑞丽市海绵城市等前期工作,配合做好瑞丽至孟连高速公路前期工作。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在资金计划下达后2个月内必须开工建设,原则上当年须完成投资60%以上。各县市每月组织开展重点项目观摩,列出问题清单提交州直有关部门,推动限时办结,切实提高当年竣工项目达产率、新建项目开工率、续建项目竣工率、前期工作项目转化率。(州发展和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州财政局、州国土资源局、州环境保护局、州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州林业局、州水利局、州能源局、机场建设指挥部,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五)完善投资管理政策。出台固定资产投资向上争取资金招商引资商业贸易县域经济考核奖惩方案,建立全口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和与之相对应的全州投资项目信息调度系统。对5亿元以上的重大建设项目、产业建设项目和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开设绿色通道,在依法审批的前提下实行并联审批,办理时间在法定办结时限基础上压缩一半以上,如企业需要可启动重大项目代办。推进州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州级产业部门与县市政府要组建项目组,制定细化方案、优化审批流程、落实优惠政策;加大产业招商力度,围绕“6+2”产业,成立5个产业招商小组,紧盯重点企业和重点区域实施精准招商、一对一招商,积极引进总部经济落地德宏;加大驻点招商力度,在北京、上海、广东、成都设立5个驻点招商联络处,主动上门对接当地企业,吸引客商到我州考察投资;强化督查考核,强化激励机制,完善招商引资考核评价体系,做到月督查、季通报、年考核,对完成任务较好的单位给予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州发展和改革委、州招商合作局、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牵头;州直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二、以提振工业投资为突破加快工业发展

(六)大幅提升工业投资。以大项目带动工业大发展,实施重大项目驱动工程。将工业招商、项目落地、项目建设、项目达产作为工业攻坚战的核心,完善重点工业项目库,建立投产一批、新开工一批、储备一批工业项目建设机制,协调抓好招商引资,建立两车一机一电及蔗糖、桑蚕加工全产业链项目引进机制,引进一批带动力强、辐射面广的大项目、好项目,加快项目建设和投产达效。及时分解落实工业投资任务,建立投资上亿元重大项目专报制度,及时掌握项目建设进度情况,切实做好项目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的衔接,加快推动已签约重大项目尽快落地建设、早日投产。完成陇川、盈江、梁河3个以上工业项目落地,瑞丽、芒市适当增加等工作目标。突出抓好省三个一百工业转型升级重点项目、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省级智能示范项目建设,争取省级工业专项发展资金1000万元以上,州财政预算安排工业发展资金1000万元。积极争取云南省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鼓励、引导合作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发放流动资金和技术改造项目贷款,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加强工业投资考核,对季度工业投资增速排名靠后的县市,必须向州人民政府作出书面说明并进行通报,对完成全年工业投资任务的县市给予奖励。(州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州发展和改革委、州财政局、州统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七)推进制造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制造强州为目标,围绕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高原特色食品等产业,加强骨干企业、龙头企业、产业基地培育,促进产业规模化、集聚化,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以完善零部件生产配套为目标,加快推动北汽瑞丽制造基地、银翔摩托车产业园、普华农用车、启升电子等先进制造业投产达效,推动面向南亚东南亚市场的汽车、摩托车、农用机械、电工器材等机械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建设。推进蔗糖、水电、水泥、硅冶等行业结构性调整。把智能制造作为信息化、工业化深度融合的主攻方向,支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研究出台全州水电硅材一体化发展实施方案,服务好境内硅冶炼企业,加大对境外用电大户的服务工作。开展水电开发流域资源整合、建设龙头水库、提高电能质量。不断完善电力主网网架,进一步提升电网运行效率和稳定性。完善全州天然气保障体系,启动瑞丽、陇川天然气支线管道项目,提高州内清洁能源利用水平。重点产业部门加快组织开展产业招商活动。邀请省内外重点企业、投资机构到德宏考察对接,组织辖区有关单位外出开展招商推介活动。〔州发展和改革委(州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州财政局、州统计局,德宏供电局、瑞丽供电局,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八)加强工业运行调度。善州、县领导干部联系帮扶重大工业项目、重点企业工作机制,开展咖啡、摩托车、酵母等重点行业挖潜工程,聚焦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较大的食品、电力、建材等重点行业,加大服务协调力度,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困难问题,促进启升、北汽等企业达产达效,支持有订单的食品、药品、建材、专用改装车等优势企业扩销促产,发挥重点行业的支撑作用。完善全州重点工业投资项目管理服务机制,对亿元以上的工业投资项目,进行动态管理,建立问题清单,逐个项目跟踪指导,每月通报进展情况。强化工业经济运行日常监测和预警预测,完善工业统计监测体系,密切关注对全州稳增长影响较大的26户重点工业企业生产运营情况,加强对困难企业的帮扶力度,建立问题解决机制和督办机制,一户一策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支持企业稳定发展。(州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州统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三、以促消费扩贸易为着力点稳定服务业发展

(九)深入实施服务经济倍增计划。贯彻落实《服务经济倍增计划(2017—2021年)》,加快发展现代服务经济。积极争取省财政支持重点发展的14类服务业的专项资金。认真贯彻落实《德宏州促进工业贸易业重点服务企业升规纳限工作实施方案》,对升规纳限企业进行奖励。全面推进一部手机游云南建设,分期分批完成全州旅游要素企业数字化建设和数据接入,积极推进智慧景区及全州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启动实施精品自驾车旅游线路项目建设,打造数字旅游德宏版。加大现代金融服务业发展,支持金融机构入驻德宏,对引进1个金融机构一次性奖励50万元。〔州发展和改革委、州教育局、州科技局、州财政局(金融办)、州银监局、州商务局、州卫生计生委、州旅游发展委、州文体广电局、文产办配合负责〕

(十)继续实施促消费行动。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支持合理的住房消费,坚决遏制投机炒房行为。探索合作建房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等供给模式;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力争出台《德宏州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继续做好商品房去库存,出台《德宏州商品房去库存实施方案(2018—2020)》,稳定购房消费。创建政企合作、区域联动、多方参与以及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旅游市场推广机制;深化中缅旅游合作,继续办好中缅胞波狂欢节等旅游节庆活动,搭建中缅旅游交易及宣传推广平台,举办和参与国内旅游推介会不少于5场。大力推进批零住餐企业和个体户纳限,对限额以上数据形成有力支撑。谋求与全国知名电商企业的深度合作,打造德宏优势农产品网上平台,出台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专项政策,加大农村电商人才培训力度,完善信息采集渠道,推动电子商务对乡镇全覆盖。制定德宏户外运动发展纲要,每年将大型体育场馆低收费或免费开放20%地方配套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以德宏州体育运动中心为试点,促进全州体育部门所属公共体育场馆和设施对公众全免费开放。制定公办学校体育场地开放实施管理办法,符合条件的公办学校体育场地设施一律向社会开放。(州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州教育局、州旅游发展委、州商务局、州文体广电局牵头,州财政局、州农业局、州统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十一)推动外贸持续向好。落实好国家和省各项促进外贸稳增长的政策措施。抓住国家取消钢铁等产品出口关税的有利时机,积极扩大对周边国家出口。支持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能力建设。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在本州生产和注册结汇的,外贸企业按海关提供全年出口业绩进行奖励、农产品每出口100万美元奖励2万元人民币、其他产品每出口100万美元奖励5000元人民币;对州内企业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国际先进技术、关键装备及零部件,用于加快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升级和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在享受现有政策的基础上,按照项目主体设备投资额的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鼓励从缅甸市场进口。(州商务局牵头;州财政局,瑞丽海关、章凤海关、芒市海关、盈江海关、畹町海关,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四、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十二)切实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认真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政发〔201750号),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降成本政策措施企业知晓度达到100%。以钉钉子精神逐项落实75条措施,确保2018年实体经济降成本取得实效。201811日起,停止征收各类新增建设用地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提高税收收入在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的比重,认真落实坚决依法收好税,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落实减免税、坚决打击偷骗税,全面提升税收收入质量。加大非税收入稽查力度,严格落实各项收费清理政策,确保各项涉企减税降费政策得到贯彻落实。进一步落实我省电力市场化交易、大用户直供、大工业用电政策等一系列电力综合改革措施,降低工业企业用电成本。积极争取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降低中小企业运营成本。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免收通行费、国家对跨境运输车辆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政策,利用好省级切块资金,加大对内贸流通企业的补助力度,加快推进芒市、瑞丽、盈江物流园区建设,切实帮助企业降低物流成本。大力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更大程度利企利民。引导支持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切实加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研发投入补助等普惠性政策的宣传、服务、落实工作,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充分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强化银政企业对接,鼓励企业运用应收账款平台开展融资,丰富和拓展实体经济企业融资渠道。强化小额担保贴息贷款(包括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民贸民品贷款等政策性贷款的宣传和监测,努力缓解实体经济贷款难’‘难贷款等问题。充分利用好云南省融资对接信息系统平台、云南省诚信金融服务网,为资金供需双方提供投融资服务,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州人民政府于20186月中旬开展降成本专项督查。〔州政府督查室,州编办、州发展和改革委(州能源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州财政局(州金融办)、州科技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国土资源局、州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林业局、州商务局、州地税局、州工商局、州质监局、州国税局、人行德宏支行、德宏银监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十三)大力培育市场主体。积极推动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20183月底前提出年内拟升规企业名单,进一步优化中小企业金融、人才培训、管理咨询等服务,确保全年新增规模以上企业5户。州财政从年度预算中安排资金231万元,用于奖励新升规纳限企业。建立德宏州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不断创新和优化培育服务手段。每年遴选一批符合要求,有技术创新意识、拥有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管理较为规范、有一定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入库培育。到2020年,德宏州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8家。为首次获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规模以上企业,向上争取给予每户30万元省科技经费支持;对规模以下企业,向上争取给予每户10万元省科技经费支持。进一步落实《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人民政府鼓励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实施意见的通知》(德政办发〔2014129号)精神,对实现新三板挂牌的州内企业按实施进度分阶段给予奖励:企业在新三板挂牌成功,奖励50万元;企业完成资金募集且募集资金 80%以上用于当地发展的,按其募集到位资金的1%、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企业在新三板交易市场挂牌后若转至创业板、中小板等成功上市(含境外上市),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州金融办)牵头;州统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十四)助力企业开拓市场。提高州内公路、铁路、输油气管道、易地扶贫搬迁、市政工程、教育基础设施、水利工程等重大建设项目本地产品使用率。抓好《德宏州第一批本地工业产品推荐目录》的宣传推荐,政府集中采购所需产品(服务)时,在同质同价条件下原则上优先采购本地产品(服务)。积极组织企业参与滇产名新特优产品全国行等系列产销衔接活动。支持电子商务发展,落实好国家和省各项促进外贸稳增长的政策措施。鼓励州内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特别是开拓缅甸市场,积极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省级资金支持。(州发展和改革委、州财政局、州商务局、州教育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牵头;州直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五、进一步统筹城乡区域发展

(十五)加快特色小镇建设。建立特色小镇通报、会商、督导、考核机制。积极争取省级以奖代补奖励政策资金支持,2018年全州每个特色小镇须完成总投资的60%以上。开通特色小镇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加快推进特色小镇项目用地、环评、规划、立项等各项审批。推进特色小镇村级土地利用规划。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切实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用好政策窗口期。2018年瑞丽市390人及梁河县新增搬迁任务526人全面实施县市安置,引导其就近就地城镇化。积极推进瑞丽市地下综合管廊、芒市海绵城市建设,争取入选省级试点城市项目,获取以奖代补奖励资金支持。积极争取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省级资金支持,鼓励各县市启动实施厕所革命2018—2020年行动计划工作。(州发展和改革委、州财政局、州国土资源局、州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十六)启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启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与省汇报对接,积极组织申报试点示范乡镇工作,争取将我州具有条件的乡镇列入《云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合理布局农业生产空间,农业规模化经营和农产品加工水平进一步提高,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延伸产业链、重塑价值链。芒市重点发展咖啡产业、梁河重点发展茶叶产业、盈江重点发展坚果产业、陇川重点发展蚕桑产业、瑞丽重点发展高端水果产业。全产业链打造粮食、畜牧、糖业、烟草、水产、蚕桑及优质用材林等产业,抓实茶叶、咖啡、坚果、核桃、柠檬、石斛、草果、油茶、辣木、皂荚等产业。充分利用热区优势,大力发展冬季农业开发,不断提高农业效益。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措施,加快土地确权登记,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积极推进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州发展和改革委、州财政局、州农业局牵头;州直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十七)深入推进三大战役加大县域经济发展力度。县域经济、民营经济、园区经济综合排名进位的,给予增加财政转移支付;县域经济、民营经济、园区经济综合排名退位的,核减财政转移支付,用于奖励进位的。加快发展民营经济。实施双培双优工程,进一步改善发展环境,增强企业竞争力。组织企业服务、专家服务、金融服务3个团,开展政策宣传进企业、具体服务进企业活动,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困难问题。以培小微企业促创业、培骨干企业促转型、优化服务促落实、优化环境促发展为工作重点,进一步推进民营经济法规政策落实。继续实施好成长型中小企业培育工程、民营小巨人企业培育工程。加快发展园区经济:强化规划引领,完善园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产业发展的相关规划。强化载体建设,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全州园区实现五通一平,污水和固废处理、绿化等其他配套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培育主导产业,每个园区确定1—3个主导产业,并具有较高的工业集中度。园区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占所在县域总量的40%以上;园区前三类优势产业产值占园区工业总产值的70%以上。促进企业集群发展。纵深推进招商引资。围绕高原特色农产品加工、先进装备制造等优势明显的特色产业,精心谋划包装项目,引进一批关联度高、辐射力大、带动力强的龙头型、基地型大项目优化服务,改进投资环境,严防园区金融风险。(州发展和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州财政局牵头;州直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六、激发改革创新活力动力

(十八)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州属投融资公司改革,摸清州级经营性资产底数。加快推进州属投融资公司市场化改革,促进投融资企业市场化经营、规范化管理。完成市场化改革后,再按照一企一策,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的方式研究推动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州财政局〈国资委〉牵头;州直有关部门配合)

(十九)鼓励创新创业。把创新驱动摆在制造业发展的核心位置,推进项目、平台、人才三位一体建设,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体系。2018年组织认定州级企业技术中心5户,州财政安排预算资金100万元用于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扶持,重点对象为技术创新和信息化建设等研究开发。培育壮大科技服务业。对首次升规、且有一定研发经费投入的科技服务型企业,向上争取省财政科技资金10万元补助。推进发展健康服务业。以美丽德宏,养生福地的定位,围绕地方特色资源,开发一批保健食品,大力发展药食同源品种,推动傣药、景颇药等民族医药发展,扶持民族药医院制剂开发与使用。实施省级创业园区建设升级计划,人社部门制定工作方案,财政部门在财力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安排相应的资金支持,给予一次性奖励。(州发展和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二十)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10条措施落地见效。持续精简行政许可事项。能取消审批的坚决取消,能简化环节的坚决简化,能压缩时限的坚决压缩。继续规范行政许可事项,扎实抓好《德宏州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管理。在前期试点基础上,全面推开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督促各部门梳理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细化量化行政审批裁量标准,提高审批效率,更加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严格执行《云南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和《德宏州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实行动态管理,强化清单执行情况监督问责。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证照同办改革,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实施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规范多证合一改革涉企证照事项,做好国家层面统一事项与我州整合事项的融合与衔接。建立完善开办企业时间统计通报制度,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严格执行企业登记注册形式审查制度,积极推行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制度,实现信息多跑路、企业少跑腿。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窗口的标准化建设。积极探索完善缅甸籍自然人在德宏州开展经商活动的登记管理长效机制。(州委编办、州发展和改革委、州民政局、州工商局、州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州直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七、强化责任抓落实

(二十一)强化督查考核。州直及驻德宏有关责任部门于本意见出台20个工作日内,制定并公布实施办法或细则,增强操作性;加大宣传解读力度,提高政策措施知晓度。各县市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既要确保经济增速,更要提高发展质量,防范风险。州人民政府每季度组织开展稳增长专项督查活动,重点对投资、工业、财税3大指标主要领导负责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实现一季度开好局、各季度平衡增长,增强全州经济发展的活力和韧劲。各县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每季度向州人民政府书面报告贯彻落实推进情况并于75日、105日、1225日前分别送州政府督查室、州发展和改革委。州政府督查室适时开展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督促,发现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州纪检监察机关。州发展和改革委积极组织开展稳增长措施执行情况中期评估,及时提出完善稳增长措施建议。(州发展和改革委、州政府督查室牵头;州直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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