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18/12/29

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州人民政府领导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和中央、省驻德宏各单位:
由于人事变动,经州人民政府党组会议同意,现将州人民政府领导工作分工作如下调整,请按此联系工作。
州  长  卫  岗  领导并主持州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扶贫、发改工作。联系德宏军分区、武警德宏支队。
常务副州长  马云峰  协助州长负责州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财政、国企改革、金融、税务、工业经济、招商引资、安全生产、法制、统计、公车改革等工作。协助州长负责审计、发展改革(粮食、能源、物价)工作。
分管州财政局(州国资委、州金融办)、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州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州统计局、州招商合作局、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州法制办、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州车改办、州宏康投资有限公司、州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州城乡投资公司。协助州长分管州审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粮食局、州能源局)。
联系国家统计局德宏调查队、州国税局、州地税局、州盐务管理局、人行德宏州中心支行、德宏银监分局、工行德宏州分行、中行德宏州分行、农行德宏州分行、建行德宏州分行、农发行德宏州分行、富滇银行瑞丽分行、邮政储蓄银行德宏州分行、省农村信用联社驻德宏办事处、保险系统各单位、中国电信德宏分公司、中国移动德宏分公司、中国联通德宏分公司、中国铁塔德宏分公司、德宏供电局、瑞丽供电局。
副州长(挂职)  张  辉  负责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工作,牵头联系中央单位定点扶贫挂职干部和驻村第一书记。负责卫生计生、科技、工商、质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受州长委托处理其他专项工作。
分管州卫生计生委(州防治艾滋病局)、州科技局、州工商局、州质监局、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副州长  杨世庄  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编制、教育、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旅游、民航、史志、政策研究等工作。
分管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编办、州教育局、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州旅游发展委、州史志办、州行政学院、州民干校、德宏职业学院。
联系州委州政府政研室、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德宏传媒集团、州社科联、州文联、州老年体协、芒市机场。
副州长  李正环  负责农业、林业、水利、民政、移民、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综合改革、农业区划、国土整治、重大动物疫情防控、防汛抗旱、护林防火、防震减灾、救灾救济、民族宗教、供销和双拥等工作。协助州长负责扶贫工作。
分管州农业局(州畜牧兽医局)、州林业局、州水利局、州民政局、州民宗局、州农垦局、州防震减灾局、州供销社、州移民开发局。协助州长分管州扶贫办。
联系州委统战部、州台办、州老龄委、州老干部局、州气象局、州水文局、州烟草专卖局(公司)、云南香料烟公司等单位。
副州长、公安局局长  刘咏赞  负责政法维稳工作。
分管州公安局、州司法局、州信访局、州“610”办、德宏公安边防支队、德宏公安消防支队。
联系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州国家安全局等单位。协助州长联系德宏军分区、武警德宏支队。
副州长  王  宇  负责打私、商贸、外事、侨务、妇女儿童等工作。
分管州政府打私办、州商务局、州外事办公室、州侨务办公室、州红十字会、州残联。
联系瑞丽试验区管委综合办、州工商联、州侨联、州妇联、海关。
副州长  李朝伟  负责国土资源、住建、交通运输、环保等工作。
分管州国土资源局、州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州人防办)、州环境保护局、州交通运输局、州道路运输管理局、州铁建办。
联系州关工委、州总工会、团州委、德宏公路局、德宏公路路政管理支队、州邮政管理局、德宏州邮政分公司、州交通运输集团公司。
州人民政府秘书长  李  兵  负责处理州人民政府日常工作。领导州政府办公室的全面工作。负责应急管理、政务公开工作。分管州接待处、州政府督查室、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州驻昆办、州驻京联络处、州档案局。
联系州委办、州人大常委会办、州政协办、州纪委办、州监察委办、州机要局、州保密局等单位。
州属各企事业单位参照上述分工范围联系工作。



德宏州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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