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人民政府:
《瑞丽市人民政府关于瑞丽市2026年度第四批次村庄建设农用地转用的请示》(瑞政报〔2026〕3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瑞丽市人民政府将勐秀乡户瓦村民委员会的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0.1596公顷(不涉及占用耕地)转为建设用地,作为瑞丽市2026年度第四批次村庄建设用地,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二、瑞丽市人民政府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农用地、未利用地转用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缴清所涉规费。
三、瑞丽市人民政府要加强村庄批次用地转用批后监管,确保依法依规用地。
德宏州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章来源: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