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政办发〔2026〕1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和中央、省驻德宏各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17号)、《德宏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州委、州政府同意,现结合工作实际对2025年度德宏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调整,并予以公布。
附件:2025年度德宏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章来源: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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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量:158 作者: 日期:2026/6/15
德政办发〔2026〕1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和中央、省驻德宏各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17号)、《德宏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州委、州政府同意,现结合工作实际对2025年度德宏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调整,并予以公布。
附件:2025年度德宏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章来源: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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