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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陇川县2026年度第二批次村庄建设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浏览量:1955   作者:  日期:2026/5/28

陇川县人民政府:

《陇川县人民政府关于陇川县2026年度第二批次村庄建设农用地转用的请示》(陇政发〔2026〕1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陇川县人民政府城子镇城子村民委员会的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0.2996公顷(其中耕地0.094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作为陇川县2026年度第二批次村庄建设用地,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二、陇川县人民政府要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认真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履行复垦义务。

三、陇川县人民政府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农用地、未利用地转用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缴清所涉规费。

四、陇川县人民政府要加强村庄批次用地转用批后监管,确保依法依规用地。

 

德宏州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章来源: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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