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12日,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26年度德宏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就《目录》编制依据、主要内容、公布实施等解读如下:
一、编制依据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17号)、《德宏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州实际,州司法局编制了《目录》。
二、主要内容
《目录》共列重大行政决策事项24项,由州医保局、州文化和旅游局等15个部门承办,主要涵盖了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制定民宿管理办法、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十五五”专项规划编制等方面重大政策措施。
三、公布实施
《目录》经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请州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列入目录管理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决策承办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开展决策实施后评估,同时应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材料收集归档。政府督察机构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文章来源: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