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政办发〔2026〕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和中央、省驻德宏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25〕51号)精神,保障好残疾人就业权益,进一步推动我州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持续提升,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好学习贯彻。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直有关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决策部署及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深刻领会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云南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对促进残疾人实现较为充分较高质量就业的重要推动作用,结合当前我州残疾人就业形势和促进就业扶持政策,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抓好学习贯彻。
二、压实工作责任,确保目标实现。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直有关单位要将促进残疾人就业列入“十五五”规划及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内容,围绕促进残疾人就业“十项行动”,以有就业需求和就业条件的未就业城乡残疾人为主要对象,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落实好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加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稳定和扩大残疾人就业岗位。确保2025—2027年实现全州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660人以上,开展职业培训1800人次以上,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持续提升,残疾人就业权益得到更好保障,推动形成理解、关心、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的良好社会环境。
三、强化部门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直有关单位要围绕促进残疾人就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残疾人就业工作。各级残联要加强统筹协调,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听取各有关单位意见建议,认真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确保取得实效。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要以全国助残日、就业援助月等活动为契机,积极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对保障残疾人就业法规政策的知晓率,增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参与安置就业工作的主动性。充分挖掘、宣传残疾人自主创业典型,形成全社会支持、关心、帮助残疾人实现就业的良好氛围。
附件:德宏州贯彻落实云南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章来源: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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