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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文物保护利用专项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浏览量:4942   作者:  日期:2026/1/12

为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方便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德宏州文物保护利用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促进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现就《行动方案》编制的背景、依据、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当前,我州文物保护工作形势十分严峻,存在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文物保护资金短缺、保护利用水平不高等突出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10月27日,习近平在故宫参观“百年守护——从紫禁城到故宫博物院”展览时就“坚持文物属于人民、服务人民,加强文物保护修复,提高文物活化利用水平。”做出了重要指示,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及州委主要领导在八届州委常委会第172次会议上对文物工作的指示要求和州委、州政府分管领导专题研究开展文物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的会议精神,针对我州文物保护利用存在的短板弱项,从健全保护体系,加强文物价值研究阐释,统筹抢救性保护与预防性保护、文物本体与周边环境、科学保护与合理利用,推动全州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起草制定该《行动方案》。

二、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由“总体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个部分构成,重点围绕“实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保护水平提升行动、实施活化利用提质行动、实施保护人才队伍建设行动”五大行动,进一步确保全州各级文物整体安全、文物价值得到有效展示和活化利用。

三、主要亮点

(一)坚持问题导向,靶向破解痛点难点。针对我州文物保护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利用水平不高、资金短缺、文物保护力量薄弱等突出问题,设计五大专项行动,每项行动均明确具体任务和责任单位,确保问题逐项销号、短板有效补齐。

(二)注重系统思维,统筹推进保护与利用。既聚焦文物本体的抢救性修复和预防性保护,又兼顾周边环境的整治提升,同时将活化利用作为核心目标之一,通过加强文物价值的研究阐释、开发文物研学旅行路线、推进“文博+非遗+旅游”融合发展等方式,让文物价值从“深闺”走向公众,实现保护与利用的良性循环。

(三)强化人才支撑,夯实长远发展根基。专门将人才队伍建设列为独立行动,通过全面清理清退借用的基层文物保护工作人员、探索整合现有基层治理力量兼职文物保护员工作机制、引进文物保护领域高层次人才、建立健全激励考核机制等措施,破解基层文物保护人才短缺、专业能力不足的瓶颈,为全州文物保护工作提供可持续的智力保障。

四、与上级文件的异同

经对接省文物局,省级未出台过类似专项文件。我州出台《行动方案》的依据主要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指示,以及八届州委常委会第172次会议上对文物工作的指示要求,聚焦我州文物保护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利用水平不高、资金短缺、文物保护力量薄弱等突出问题提出五大举措,可操作性和针对性更强。

文章来源: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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