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德宏州人民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和立法咨询专家库的通知》。为便于各地各部门抓好贯彻落实和社会公众更好理解文件内容,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背景和依据
《德宏州人民政府拟订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德宏州人民政府令第1号)于2023年12月14日公布,2024年2月1日起施行。为不断拓宽社会公众有序参与政府立法途径,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政府立法工作中的智力支持作用,《德宏州人民政府拟订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第五条授权州司法行政部门建立和完善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组建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库。2024年10月10日印发实施的《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人民政府立法配套文件的通知》(德政办发〔2024〕58号)包括了《德宏州人民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则》和《德宏州人民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工作规则》。两个配套文件就基层立法联系点和立法咨询专家应当具备的条件、设立或者选聘程序、工作职责等进行了规范。为贯彻落实好德宏州人民政府规章和政府立法相关配套文件,州司法局组织了相关单位推荐、申报州人民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和立法咨询专家人选,拟订《德宏州人民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议名单》和《德宏州人民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建议名单》后报州人民政府批准。
二、目标任务
拓宽社会公众有序参与政府立法途径,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政府立法工作中的智力支持作用,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政府立法质量。
三、主要内容及核心举措
(一)德宏州人民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名单
名单包括8个单位,具体为:勐养镇人民政府、芒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芒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瑞丽市司法局、云南泰恒律师事务所、云南君坤律师事务所、云南宇良律师事务所、云南圣锦律师事务所。
(二)德宏州人民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名单
名单包括50名立法咨询专家,主要涵盖了司法行政、公安、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生态环境、民族宗教、律师等部门和行业的专家学者。
四、专业术语诠释
(一)基层立法联系点,是指州人民政府根据政府立法工作需要,按照一定的条件和程序设立,协助收集和反映政府立法工作意见建议的单位或者组织。
(二)立法咨询专家,是指由州人民政府聘请的、为州人民政府开展政府立法工作提供咨询意见的从事相关理论研究和实务工作的专业人士。
文章来源: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