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发〔2024〕11号)精神,德宏州需制定《德宏州贯彻落实〈云南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工作措施》。
二、编制过程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州委、州政府要求,州林草局于2024年12月中旬开始起草《德宏州贯彻落实〈云南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工作措施(初稿)》,12月23日德宏州林业和草原局发函征求州直20家单位意见建议,并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德宏州贯彻落实〈云南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工作措施(征求意见稿)》;2025年4月8日再次征求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20家单位意见建议,再次进行修改完善。2025年4月30日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三、结构及内容
《德宏州贯彻落实〈云南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工作措施》共八章18条;
第一章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第二章理清权属,加快集体林地“三权分置”,共二条,明确了集体林地三权分置及林权服务;
第三章健全机制,推进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共四条,明确了规范集体林权流转、建立林权收储担保机制、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实施“百场带千村”行动的具体内容;
第四章加强管理,平衡森林资源保护利用,共四条,明确了科学划定公益林和天然林、加强森林经营利用、创新林木采伐管理、保障林木采伐需求的具体内容;
第五章聚焦重点,大力发展现代林产业,共四条,明确了加强政策支持、做强林下经济、打造林草优势产业、强化要素保障的具体内容;
第六章拓展路径,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共二条,明确了推进林业碳汇价值实现、促进林权价值增值的具体措施;
第七章金融赋能,强化服务保障支撑,共二条,明确了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创新开发林业保险产品的具体内容;
第八章保障措施,明确全州“一盘棋”布局,州、县、乡、村“四级书记”抓林改。
文章来源:德宏州林业和草原局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