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人民政府:
《芒市人民政府关于芒市2025年度第一批次村庄建设农用地转用的请示》(芒政请〔2025〕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芒市勐戛镇大新寨村民委员会的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0.2151公顷(其中耕地0.169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作为芒市2025年度第一批次村庄建设用地。
二、芒市人民政府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农用地、未利用地转用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缴清所涉规费。
三、芒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土地供应管理,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建设项目用地;按照土地供应政策和土地使用标准的规定,从严控制各类建设项目用地规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四、芒市人民政府要加强转用批后监管,确保依法依规用地;严格补充耕地用途管理,确保补充耕地长期稳定利用。
德宏州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章来源: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