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德宏州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期间,政协委员、政协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三支柱一标杆”主攻方向,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通过提案建言献策。截至2月19日12时,共收到提案270件。
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审查,立案251件,并案3件,不立案16件。不立案的提案,经与提案者协商沟通,转意见和建议处理。在立案的251件提案中,集体提案14件,占5.6%;委员提案237件,占94.4%。经济建设方面提案65件,占25.9%;政治建设方面提案11件,占4.4%;文化建设方面提案59件,占23.5%;社会建设方面提案97件,占38.7%;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提案19件,占7.6%。
本次会议提案有以下特点:委员们聚焦德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围绕“三大经济”、边疆基层社会治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美丽宜居德宏建设等方面建言献策,提出了一系列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委员们强化质量意识和精品意识,从专业所长、发展所需认真选题、深入调研、提出建议,体现了政协委员履职尽责、为民服务的担当精神。创新开展提案承办单位参与提案的初审工作,立案审查工作更加规范严谨。
据悉,大会闭幕后,立案提案将按有关规定协商交办。会后收到的提案,将作为平时提案,审查立案后交承办单位办理。
文章来源:德宏政务微信公众号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