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消防救援局:
《德宏州消防救援局关于批准德宏州消防专项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德消〔2024〕9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德宏州消防专项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将《规划》与德宏州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的有效衔接,确保各项规划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全面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工作方针,推进城乡消防一体化建设,构建与德宏州发展阶段总定位、总目标相适应、可持续发展、有效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综合应急救援体系,为德宏州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根据《规划》近期和中远期规划目标,会同州发展改革委、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时序,科学制定实施计划,确保规划有效落实。
四、在《规划》实施过程中,确因特殊原因需调整规划的,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德宏州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章来源: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