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德宏州人民政府立法配套文件。为便于各地各部门抓好贯彻落实和社会公众更好理解文件内容,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依据
《德宏州人民政府拟订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德宏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两部政府规章已于 2024年2月1日施行。为贯彻落实好两部政府规章,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根据两部政府规章规定,结合我州当前政府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实际与需求,制定出台了配套文件《德宏州人民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则》《德宏州人民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工作规则》。
二、目的意义
德宏州人民政府立法配套文件主要以规范政府立法活动中基层立法联系点的选定和管理、立法咨询专家的选聘、管理及咨询活动等关键程序为抓手,拓宽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发挥专家学者在政府立法工作中的智力支持作用,不断提高我州政府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增强政府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三、主要内容及核心举措
(一)德宏州人民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则
该工作规则是为了规范州人民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的选定、管理等活动,共18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基层立法联系点的领导体制、经费保障、州司法行政部门的工作职责;二是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条件、程序及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主要职责;三是相关单位在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工作的方式和有关要求;四是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和审查单位可以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相关工作。
(二)德宏州人民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工作规则
该工作规则是为了规范和加强立法咨询专家工作,发挥专家学者在政府立法工作中的智力支持作用,从立法咨询专家的选聘、管理及咨询活动三个方面进行了规范,共17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州人民政府建立立法咨询专家库,州司法行政部门具体负责立法咨询专家的选聘和管理工作;二是立法咨询专家的选聘条件、程序、工作内容和相关的权利、义务;三是邀请立法咨询专家参与政府立法工作的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处理方式;四是立法咨询专家参与政府立法活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支付报酬;五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和审查单位需要立法咨询专家库专家协助开展相关工作的,参照本规则执行。
四、专业术语诠释
基层立法联系点:是指州人民政府根据政府立法工作需要,按照一定的条件和程序设立,协助收集和反映政府立法工作意见建议的单位或者组织。
立法咨询专家:是指由州人民政府聘请的、为州人民政府开展政府立法工作提供咨询意见的从事相关理论研究和实务工作的专业人士。
文章来源: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