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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宗明等十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浏览量:9755   作者:  日期:2024/9/23

德政20248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和中央、省驻德宏各单位:

州人民政府决定:

李宗明  任州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

李倩颖  任州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张有传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州公安局反恐怖行动支队支队长;

张若有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陇川县麻栗坝水库管理局副局长兼麻栗坝灌区管理局副局长;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州人民医院副院长;

李正银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州中医医院副院长;

   免去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州知识产权局局长职务;

程锦春  免去州商务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金为民  免去州数字经济发展中心副主任(挂职)职务;

鲍盈生  免去州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退休。

德宏州人民政府

 2024年923

(本文有删减)

文章来源: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办单位: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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