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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商务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德宏州翡翠网络直播行业管理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告

浏览量:63845   作者:  日期:2024/7/17

为进一步规范德宏州翡翠网络直播经营活动,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交易安全,促进翡翠网络直播交易健康持续发展。德宏州商务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起草了《德宏州翡翠网络直播行业管理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7月16日至8月14日

二、意见建议反馈

请将修改意见或建议以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并请注明修改意见建议者的姓名、联系方式。电子邮件反馈至dhzswjzbb@163.com;纸质信函反馈至云南省德宏州芒市目瑙纵歌路2号(德宏州商务局)。联系人及电话:吕文,电话:0692-2136237。

附件:《德宏州翡翠网络直播行业管理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

德宏州商务局

2024年7月16日

德宏州翡翠网络直播行业管理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翡翠网络直播经营活动,保护各方合法权益,营造公平、诚信的翡翠网络直播交易环境,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交易安全,促进德宏州翡翠网络直播交易健康持续发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在德宏州行政区域内,通过互联网、应用小程序、小程序等,以视频直播、图文直播或多种直播相结合等形式,开展翡翠营销的商业活动,适用本规范。

法律、法规、规章对翡翠网络直播交易或者提供有关服务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 坚持政府主导,各部门齐抓共管,行业自律,交易相关方各负其责,线上线下共商共建共管的珠宝翡翠网络直播市场管理机制。

网信、市场监管、公安、工信、商务、税务、发展和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按照管辖权限职责分工,负责翡翠网络直播交易规范、监督管理等工作,打造平等自愿、规范有序的翡翠线上线下良好营商环境和市场秩序。

网信部门承担职责范围内的互联网行业监管,依照相关法律和规定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平台、账号。做好翡翠网络直播行业网上正面宣传,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珠宝翡翠行业普法宣传,加强珠宝翡翠直播行业网络诚信、网络文明建设。市场监管部门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翡翠网络直播交易监督管理职责,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规范价格行为,监管和规范珠宝玉石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行为,抽查珠宝玉石产品质量,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售卖假冒伪劣产品、虚假违法广告、价格欺诈、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公安机关承担翡翠网络直播交易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打击查处职责,负责网络与信息安全的监督管理。

商务部门承担翡翠网络直播产业发展职能,负责制订产业发展规划、完善政策措施,指导、促进产业发展;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翡翠产业管理制度和行为规范,配合相关部门打击产业发展中违法违规行为;推进产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行业协会实行行业自律和开展行业培训工作。

发改部门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翡翠网络直播交易中涉案物品的价格认定。

住建部门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翡翠网络直播交易电子商务专业市场、直播基地、产业园等线下经营场所的建批管理职责。

税务部门依法承担翡翠网络直播交易税收征管职责。

其他部门按照法定职责承担翡翠网络直播交易电子商务活动监督管理职责。

第四条 统筹建立翡翠网络直播交易电子商务专业市场、直播基地、产业园等合法经营主体,推进线上线下共商、共建、共享、共管。

第五条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提出翡翠网络直播发展规划建议,协助、配合翡翠网络直播监管部门加强对翡翠直播行业的政策法规宣传和管理,制定行业发展标准,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第二章 术语和定义

第六条 本规范所称翡翠成品指翡翠原石经加工形成的天然商品,其成分及理化指标符合珠宝玉石国家现行标准,其价格依据商品的种、水、色、底、工等相关元素综合判定。

第七条 本规范所称翡翠原石指未经加工(包含切口、开窗等初加工)的翡翠原矿石,其商品品质存在较多不确定因素,一般依据商品各方面表现进行估价,商品价值不确定因素多,交易风险较高,投资预期难以保障,属特别商品。

第八条 本规范所称翡翠加工指翡翠原石经切割、设计、雕刻、抛光等处理的过程,不包括漂白、染色、填充、热处理等特殊处理。

第九条 本规范所称翡翠特殊处理指翡翠经包括但不限于热处理、漂白浸蜡、漂白充填、染色、覆膜等方式处理后的商品。禁止特殊处理的翡翠冒充天然翡翠销售。

第十条 本规范所称翡翠直播交易指基于互联网技术,以视频、音频、图文等形式向公众、消费者持续发布翡翠信息,并采取后台数据备份,进行翡翠交易撮合及实时交易服务的经营活动。

第十一条 本规范所称翡翠直播交易主体指利用翡翠直播交易平台进行翡翠直播经营、交易撮合或服务交易和提供服务的各方主体,包括平台及平台经营者、平台服务商、平台内经营者、消费者、电子商务物流服务商和电子商务支付服务商等。

第十二条 本规范所称翡翠直播交易客体指通过直播平台进行交易的翡翠原石、翡翠成品或翡翠加工服务。

第十三条 本规范所称翡翠直播经营者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翡翠直播经营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第十四条 本规范所称翡翠直播平台经营者指在翡翠直播经营中为交易双方或者多方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供交易双方或者多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包括小程序平台经营者。

第十五条 本规范所称翡翠直播线下服务商指在翡翠直播交易中,与翡翠直播交易平台合作或自建平台,为平台内翡翠经营者、翡翠主播、供货商提供线下经营场所或直播场所,开展线下管理和服务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线下专业市场、基地、产业园、服务公司等形式经营主体。

第十六条 本规范所称平台内翡翠经营者指通过翡翠直播交易平台开展翡翠交易撮合、翡翠直播经营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

第十七条 本规范所称翡翠主播指依法登记的平台经营者或平台内经营者依法聘用或合伙经营,在翡翠网络直播交易中提供商品介绍等交易撮合服务的人员。

第十八条 本规范所称消费者个人信息是指平台经营者和平台内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活动中收集的包括但不限于消费者姓名、性别、职业、身份证件号码、住址、联系方式等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的消费者信息。

第三章 交易管理规范

第一节 翡翠直播平台经营者

第十九条 鼓励直播平台经营者到德宏州内县市设立翡翠直播线下服务机构,推动线上线下产业融合,规范线上交易行为。

第二十条 推行翡翠直播平台经营者报备制度。直播平台经营者向商务部门报备(报备流程依照配套实施细则执行),具备但不限于以下条件:

 (一)在德宏州内县市依法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市场主体或具有符合本规范规定的翡翠直播线下服务商;

 (二)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省州市关于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各项规定;

(三)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行政许可;

(四)提供交易过程相关数据存储备份技术能力证明;

(五)具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软硬件条件和管理团队;

(六)能有效管控平台内公平交易,有效禁止利用本平台资源在本平台外进行交易;

(七)支持第三方支付,支持七天无理由退换货等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关规定,依法不适用退换的商品除外;

(八)与地方政府各管理部门、各行业协会等建立沟通协作机制,依法向相关部门提供平台内经营信息、数据及调解纠纷等有关证据。

第二十一条 翡翠直播平台经营者须建立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平台交易规则,平台内经营者资质审核制度,信息公示及预警制度,个人信息、隐私权与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广告发布审核制度;交易纠纷处理与争议解决机制;举报处理机制;平台内经营者巡查制度;平台内经营者退出制度;用户协议制度;信息公示制度。

第二十二条 翡翠网络直播平台经营者须具备有效技术手段,保护交易各方隐私信息、商业秘密,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第二十三条 翡翠网络直播平台经营者须建立健全交易数据库,按要求保存交易相关记录,依法依规实现监管部门和线下服务商交易信息共享。

第二十四条 不符合本规范规定的直播平台不得接纳用户挂靠、提供网络直播账号注册等平台服务。

第二十五条 翡翠直播平台经营者不得自营或代销不符合本规范界定的商品,且不得为销售不符合本规范界定商品的平台内经营者提供平台服务。

第二节翡翠直播线下服务商

第二十六条 推行翡翠直播线下服务商报备制度。翡翠直播线下服务商向商务部门报备(报备流程依照配套实施细则执行),且具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件:

(一)在德宏州内县市依法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且进行税务登记的市场主体;

(二)具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场所及管理团队;

(三)直播场所应为有产权或鉴定为安全的房屋,符合公共场所卫生防疫、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及建设规划等要求,便于进出场人员、货品、有关服务商的管理,由自然资源、住建、环保、消防、卫健等部门审核并提出意见;

(四)建立和执行市场管理制度,对入驻商家、人员、货品进行有效管理,公平、公正解决交易纠纷。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经营场所管理制度;平台内经营者入驻审核建档制度;主播人员入驻审核建档制度;商品入场、出场检查制度;经营场地巡查检查制度;基地商家积分管理制度;消费纠纷调处制度;其他服务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 翡翠直播线下服务商应提供但不限于以下管理服务:

(一)统一提供直播、经营服务场所,并对场所进行有效管理;

(二)提供与翡翠直播平台经营者对接、磋商服务;

(三)建设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团队,提升品牌效应。

(四)对入驻商户、主播及其他人员、商品及服务、交易行为进行管理,对场内发生的有关行为承担主体责任;

(五)提供经营场所内交易纠纷的调解服务,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

(六)提供交易商品的检测便利、物流便利,协助开展原石鉴评服务;

(七)提供场所内交易规则、管理要求、技能技巧等方面业务培训服务;

(八)提供主播培训推荐和日常管理等服务。

第三节 平台内翡翠经营者

第二十八条 平台内翡翠经营者持与线下服务商签订的入驻协议及相关资料向商务部门报备且须入驻线下服务商提供或认可的直播场所开展翡翠直播经营。

第二十九条 平台内翡翠经营者符合但不限于以下管理要求:

(一)在德宏州内县市依法进行市场主体登记和税务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条规定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情形除外;

(二)从事翡翠原石在线宣传和交易的商家,须在指定单位报备并开通白名单后,方能发布相关宣传及微信、小程序引流视频且须在已备案的线下服务商经营场所内进行直播。在不具备入驻线下服务商经营场所并有固定商铺符合直播区域的直播商家,经审核、报备可以挂靠线下服务商经营场所开展翡翠原石直播;

(三)严格遵守国家、行业、地方有关电子商务经营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相关标准及电子商务平台自身的管理制度;

(四)主动公示营业执照有关信息或链接,公示消费争议解决途径及客服电话;

(五)发布经营承诺和消费警示提示;

(六)对主播进行审核、培训和管理;

(七)客观、专业、全面介绍商品,不得隐瞒瑕疵;经营翡翠原石的不应作出确定性升值的意思表述;

(八)不得在不符合本规范条件的场所进行翡翠直播交易;

(九)不得伪造经营场所、场景,冒用他人名称、品牌、地址等开展经营活动;

(十)不发布虚假、违法广告,不做夸大宣传;

(十一)不经营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商品;

(十二)不强制消费、不诱导消费;

(十三)承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十四)依法依规向消费者开具发票。

第四节 商品鉴定及检测

第三十条 翡翠成品检测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由依法获得省级及省级以上珠宝玉石检测鉴定资质认证的机构检测;

(二)依据现行有效国家及地方标准进行检测;

(三)检测机构应当客观、严谨进行检测,不得出具虚假检测报告(鉴定证书);

(四)不得伪造、变造、涂改检测报告或鉴定证书。

 第三十一条 所有德宏州内通过互联网渠道售出的翡翠成品,除消费者明确表示不需出具鉴定证书外,均须珠宝玉石鉴定证书。由于翡翠原石需破坏皮壳方可鉴定,不破坏皮壳只能由行业协会出具鉴评参考意见(仅鉴评翡翠原石真假),在消费者知晓并要求鉴定、鉴评的情况下,须出具翡翠原石鉴定证书或鉴评参考意见,杜绝制售假货。

第五节 交易信息管理

第三十二条 交易各方应当建立交易信息数据库或台账,确保数据完整性,实现交易商品和服务的全程追溯。

第三十三条 翡翠直播线下服务商应当建立经营者数据库,按照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需求,将经营者数据库数据定期传送至行政管理部门,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平台内经营者市场主体名称、实体经营地址、店铺名称、负责人真实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

第三十四条 翡翠直播平台经营者应当记录直播交易全过程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交易双方交易过程中的所有音频、视频、文字、图片资料,交易主体信息、交易量、交易金额、订单处理信息、退换情况、投诉情况和纠纷处理情况等,便于调阅回放、纠纷调处和投诉案件处理,影像资料保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执行。

第六节 行业自律

第三十五条 德宏州内珠宝玉石行业协会及有关新媒体协会、电商协会健全完善协会章程,充分发挥行业与政府、监管部门间沟通桥梁作用。根据现实需要设置必要的专业委员会,配备适应行业发展的专(兼)职管理人员,做好协会日常管理;编制行业自律公约并严格执行,约束会员行为,规范行业市场秩序;加强协会党建建设,以党建促行业规范发展。

第三十六条 德宏州内珠宝玉石行业协会及有关新媒体协会、电商协会提供但不限于以下服务:

(一)管理各自协会会员,提升会员凝聚力,共同提高行业自律;

(二)对接翡翠网络直播平台,建立行业协会与直播平台沟通互访机制,为直播平台的调研、管理等提供服务,为会员企业对接直播平台合作提供支持,加强对翡翠网络直播从业人员、翡翠直播主播人员服务和管理;

(三)倡导短视频、直播产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互联网平台要求,弘扬真善美、传播网络正能量,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直播环境和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

(四)建立健全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前置化解涉及州内本行业市场主体的交易纠纷;

(五)州内珠宝玉石行业协会提供翡翠原石鉴评和翡翠估价参考服务,为市场主体消费纠纷调解提供技术支持。德宏州新媒体协会负责向翡翠网络直播交易管理提供互联网技术支持。

第四章 交易信息保护

第三十七条 未经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转让用户名单、个人信息、交易记录等数据,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八条 翡翠网络直播平台经营者、翡翠直播线下服务商、平台内翡翠经营者应遵循《电子商务平台运营与技术规范》(GB/T31524-2015)中第9章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九条 平台内翡翠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

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得非法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所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

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

第四十条 翡翠直播交易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翡翠经营者应完善交易风险警示管理,交易风险警示应符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一)为消费者提供交易风险和安全保障措施知识介绍或方便及时了解这些信息的链接;

(二)在订单确认、支付等环节,应当在消费者输入保密信息之前警示消费者相关风险以及规避风险的措施;

(三)对消费者的交易行为进行评价并对消费者的评价记录进行保存,避免网络交易中恶意评价行为的发生;

(四)即时终止投诉多、评价低、信息不实的平台内翡翠经营者的交易行为,避免平台内翡翠经营者虚假销售。

第五章 争议解决

第四十一条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处理和解决争议。

第四十二条 翡翠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翡翠直播线下服务商应当建立便捷、有效的投诉、举报机制,公开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及时受理并处理投诉、举报。

第四十三条 在消费争议处理中,争议双方应当提供其身份信息、原始合同和交易记录等信息。

第四十四条 投诉人对其投诉行为提供相关视频截图、订单号、交易凭证等基本证据,如投诉人未能提供基本证据的,可以拒绝受理投诉。

第四十五条 争议双方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争议:

(一)争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或申请翡翠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翡翠直播线下服务商协调解决;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珠宝翡翠直播行业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中心、室)等社会组织调解;

(三)向市场监管、文化和旅游、税务等部门投诉;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涉嫌犯罪的,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第四十六条 交易争议的解决应当基于公平公正的原则,保护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七条 建立争议在线解决机制,制定并公示争议解决规则,根据自愿原则公平、公正地解决当事人的争议。

第四十八条 建立有利于网络交易发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商品、服务质量担保机制。

第四十九条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在纠纷处理流程、举证、判定、执行中保护消费者权益。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并在查证属实时采用先行赔付措施。

第五十条 消费者要求翡翠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翡翠直播线下服务商承担先行赔偿责任后,向平台内翡翠经营者的追偿,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有关规定。

第五十一条 通过平台系统、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短信或电话等方式,向买卖双方发送的与争议相关的提示或通知,构成争议处理依据及结论的有效组成部分。争议处理过程中,翡翠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翡翠直播线下服务商有权要求买方或卖方提供证据等证明文件。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二条 翡翠直播平台经营者、线下服务商、平台内翡翠经营者、珠宝玉石检测鉴定机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资质,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违反本规范规定的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规定予以处理。

第五十三条 县级以上商务、公安、工信、广电、网信、市场监管、文化旅游、税务等部门依法对翡翠直播平台经营者、线下服务商、平台内翡翠经营者、珠宝玉石检测鉴定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发现在销售珠宝玉石翡翠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四条 有关职能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监管职责,或在工作中推诿塞责不作为、慢作为,或有法不依徇私枉法乱作为,或玩忽职守、包庇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的,将视其情节由督查部门追责,监察机关问责,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第五十五条 翡翠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翡翠直播线下服务商报备管理,由商务部门按照程序制定细则并发布施行,作为本规范的配套文件,与本规范具有同等效力。翡翠直播网络交易监管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监督管理工作。涉及交易诈骗等由公安机关负责办理。

第五十六条 其他珠宝玉石及首饰网络直播行业管理参照本规范执行。

第五十七条 本规范自2024年X月X日起施行,试行三年。

文章来源:德宏州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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