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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2024年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专项行动》

浏览量:6091   作者:  日期:2024/4/30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学生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工作部署和要求,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4年430日印发了《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2024年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2024年全州中小幼儿园学生防溺水和防交通事故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为便于更好地理解“专项行动”相关内容,切实抓好落实,现就“专项行动”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专项行动”通知制定的背景依据是什么?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专项行动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27号)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学生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工作部署要求,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风险,固化全社会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机制,巩固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取得成果,在全州开展2024年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专项行动。

二、“专项行动”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通过州、县、乡各级政府统一领导;宣传、教育、公安、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水利、文化和旅游、林草、科技、共青团、妇联等部门齐抓共管;村组社区等社会积极联动;家长主动参与学校强化宣传教育;健全完善“县市、乡镇、社区、村委会、家长”和“教育体育局、学校、班主任、家长”的“双线”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工作机制,形成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工作合力最大限度减少和遏制学生溺水和交通导致事故发生。

三、“专项行动”重要举措是什么?

一是州、县、乡、村四级把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行动作为“书记工程”,持续抓好落实。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部署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工作二是州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包保联系县市,县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区包保乡镇(街道)和学校县市人民政府建立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部门责任清单三是强化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安全知识宣传加强重点水域、重点路段管理强化重点区域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心关爱强化家长履行监护责任安全教育督促提示。四是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定期调度,加强对专项行动总结、分析持续抓好工作落实。五是认真挖掘、总结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典型案例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并参与专项行动工作氛围。

四、专项行动要达到何种效果?

通过构建“双线”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工作机制,开展专项行动,让学生牢记:防溺水没有成年人陪同一律不得下水游泳或到水边玩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无监护人带领不去河、湖、池、塘、沟、坝边等危险处玩耍;不在大雨天等恶劣天气时私自外出;儿童青少年不擅自下水施救”;防交通事故,学生12岁以下禁止骑车上路、16岁以下禁止骑电动车上路、18岁以下禁止骑摩托车上路,18岁以上需考摩托车驾照才可以驾驶摩托车上路”等要求。

五、各县市人民政府、乡镇、村(社区)、村组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什么?

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加强对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工作的全面统筹,明确各部门的具体责任,及时部署安排、全力研究推动、定期听取汇报、注重总结提高。强化对乡镇、街道开展专项行动的督促、指导。乡镇要承担属地责任,建立并督促落实对学生、家长全覆盖教育的责任;对行政区域内水域、道路进行全面排查,结合实际采取有效的警示、防护措施,加强对村组、社区、学校的工作指导。村(社区)、村组要以“敲门”行动、乡村大喇叭“喊话”、电子显示屏、公示栏、横幅、微信、短信、村民会议等方式,多渠道对家长、学生开展宣传教育。

文章来源:德宏州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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