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在政府立法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强立法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云南省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规定》《德宏州人民政府拟订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的规定,现将州委文明办起草报送州人民政府的《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上网公布,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
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请于2024年6月15日以前将意见反馈至州司法局立法科。可到州司法局立法科提交相关材料,或者以书面邮寄、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
来信来件时,请注明“关于《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的修改意见”字样。通信地址:德宏州芒市阔时路56号德宏州司法局立法科邮政编码:678400电子邮箱:445002757@qq.com联系人及电话:肖岩所旺 0692-2132581。
德宏州司法局
2024年5月16日
[附件: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
文章来源:德宏政务微信公众号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