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政府公报

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奖励2023年度德宏州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浏览量:3761   作者:  日期:2024/2/14

德政发〔2024〕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和中央、省驻德宏各单位:

2023年,全州各族人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德宏州成立70周年的关键节点,涌现出一批临危不惧、挺身而出的见义勇为人员。他们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关键时刻,奋不顾身,勇往直前,积极参与事故灾难抢险救援,救他人于危难之中,体现了边疆民族地区人民的优良品德,彰显了中华民族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谱写了新时代正气之歌。

为激励先进,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精神,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根据《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规定,州人民政府决定对杨新荣、尹黎明、尹正雄1个见义勇为先进群体,王自超、刀贵生2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进行奖励。希望受奖励人员珍惜荣誉、奋发努力,继续发挥先进模范表率作用。

见义勇为是彰显社会正能量的美德和善举,希望全州各族干部群众以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个人为榜样,学习他们临危不惧、挺身而出的英雄气概,学习他们无私奉献、舍己为人的崇高品德,树立和发扬社会主义道德新风尚,真正使见义勇为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切实保障好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全社会敬重见义勇为英雄、关爱见义勇为家庭、支持见义勇为事业的良好氛围,共同维护全州和谐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德宏、法治德宏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23年度德宏州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德宏州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3年度德宏州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见义勇为先进群体

杨新荣  梁河县司法局退休干部

尹黎明  梁河县遮岛镇五湖村群众

尹正雄  中国农业银行梁河县支行退休干部

对以上1个群体,授予2023年度“德宏州见义勇为先进群体”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30000元。

二、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王自超  芒市消防救援大队勐焕消防救援站消防员

刀贵生  盈江县太平镇雪梨村委会上帮瓦村群众

对以上2名人员,分别授予2023年度“德宏州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各奖励人民币20000 元。

文章来源: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办单位: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芒市勇罕街3号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0692-12345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92-2121382
邮箱:zwgkb522@163.com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17006903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00002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