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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15944   作者:  日期:2024/2/26

芒市、瑞丽市、陇川县、盈江县人民政府,州直和中央、省驻德宏有关单位:

州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和州政协十三届次会议以来,交由州政府系统承办的州人大代表建议142件、州政协提案145件,高质量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是社情民意的晴雨表和直通车,从不同角度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意愿,是送上门的群众工作和问题清单,凝聚着人大代表、提案者智慧。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是政府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行动,是政府听取民意、接受监督的内在要求。各承办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了解民情、倾听民意、集中民智的重要渠道,以解决实际问题为根本要求,以人大代表、提案者满不满意为工作标尺,逐一办理、逐一落实、逐一反馈,积极主动将人大代表、提案者的真知灼见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造福人民群众的实招硬招。

二、聚焦提质增效,夯实办理工作基础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承办单位要坚持高位推动办理工作,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安排部署、纳入工作全局协调推进,纳入重点督办事项推进落实。主要领导要自研究、推动、督办带头深入开展调研和协商;分管领导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高质量办理涉及本部门的建议提案,力求突破一些关键瓶颈,解决一批热点难点痛点问题

(二)落实制度规范。各承办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839号严格遵循接收核对、登记交办、调查研究、沟通协商、书面答复等的办理程序,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按照“谁主办、谁答复、谁公开”的原则,积极稳妥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着力构建职责明确、运转协调、调研深入、协商充分、督办有力、落实到位的办理工作制度体系,形成良好工作格局。

(三)完善办理流程。各承办单位要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综合部门总协调、业务部门具体办、专人负责抓落实的“五级责任制”和定职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要求的“五定要求”,明确办理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依法依规按照程序组织开展办理工作,做到环环相扣、无缝衔接。

(四)抓实成果转化。各承办单位要把办理建议提案作为查短板、补弱项的重要方向,作为改进工作、务实举措的重要抓手对针对性、操作性强,具备落实条件的建议提案,要尽快转化为具体政策措施;对综合性、前瞻性强,但难以一次性办结的建议提案,要作为工作积累和政策储备,实行滚动办理,逐步分解转化落实;对事权在国家、省需要突破现有政策规定的建议提案,要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的请示汇报、积极争取支持;对反映人民意愿和心声、但暂不具备解决条件的建议提案,要作为下步工作的重要参考。

三、压实办理责任,提升办理工作实效

(一)突出重点引领。重点建议重点提案要严格落实“五个一”工作制度(一套工作专班、一个工作方案、一次联合调研、一场面商会议、一份情况报告),建立台账、梳理节点、突出重点,承办单位主要领导直接领办,分管领导牵头负责,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完成时限、工作标准,形成任务部署、推进实施、考评验收工作闭环,确保重点建议重点提案办扎实、出精品、见实效,以点带面破解工作难题、化解突出矛盾。

(二)深入调查研究。各承办单位要善于从建议提案中准确把握人大、政协和人大代表、提案者及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期望和要求,全面落实一线工作法,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察实情、听真话,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提案者参与调研和检查,共同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把建议提案办理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政策措施。

(三)充分沟通协商。各承办单位要坚持“先协商、后答复”原则和“四个面商要求”(重点建议重点提案一律面商、人大代表和提案者有明确要求的必须面商、当面沟通有利于充分协商的应予面商、有条件开展面商的力争面商),做到办前准确了解意图、办中充分问计问策、办后持续跟踪回访。坚持实事求是、直面问题,不避重就轻,不敷衍塞责,能解决的尽快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作出承诺、限期解决;确实无法解决的耐心细致作出解释、取得谅解,不断提升人大代表、提案者的满意度。

(四)密切协调配合。主办单位、协办(会办)单位要树立整体意识和大局观念,切实加强协调配合、协商协作,坚决杜绝推诿扯皮。主办单位发挥主体作用,牵头统筹研究;协办(会办)单位积极支持配合,认真解决问题,在充分协商、密切配合中协调一致、合力攻坚。

(五)持续跟踪问效。各承办单位要严格落实清单管理制度,逐件填报和存档办理工作清单,完善工作台账,实现办理工作有章可循、续办续复有据可查。常态化开展跟踪问效、续办续复工作,紧盯承办建议提案中的承诺事项和尚未解决的问题,建立动态销账机制,定期进行“回头看”。

(六)强化督促检查。州政府办公室要始终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贯穿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始终,以抓落实为重点,密切与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和政协提案委的协同配合,督促承办单位细化工作清单、责任清单、答复清单、落实清单,采取“日常动态核销、每月对表检查、季度通报情况、年终对账总结、届末续办清零”等方式,全力推动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26日

(本文删减)

文章来源: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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